两次判死 两次重审
法官认为没有足以构成死刑立即执行的最高规格的证据;法律界人士表示此案体现出对死刑的理性认识和慎用
事实:同居男友蹊跷死亡,她没有报案,而是用盐腌藏男友,粉刷墙壁血迹迷案:她曾做过有罪供述后来推翻,没有找到作案工具,没有直接目击证人依据:有罪证据能够相互印证,形成完整证据链条
案件回放
2002年5月2日雨夜,同居男友李勇被挑断手筋,蹊跷死亡。而姜小芹面对男友李勇尸体,没有报案,而是用盐“腌制”起来,然后粉刷墙上血迹,带着孩子旅游月余。
沈阳中法分别于2004年和2005年一审认定姜小芹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姜提出上诉。2005年与2007年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以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将此案发回重审。
今年1月16日沈阳中法第三次开庭中,没有宣判。“也许我的行为不合常理,但不管你们怎么想,我真的没有杀人。”法庭上,姜小芹为自己辩护,称男友是被仇家所害。
因没有找到作案的工具,也没有直接目击证人证明姜小芹杀人。她的辩护律师认为她无罪。
2004年被一审被判处死刑的姜小芹,昨日再次站在沈阳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庭上。历经两次死刑宣判,两次又被发回重审后,昨日对姜小芹来说也许是个人生的转折点。她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但她当庭表示上诉。被害人李勇家属则很无奈,事后表示要在3天内申请检察院抗诉。一切要等到省高法核准。
庭上,女被告用目光苦寻儿子
昨日上午,原被告双方家属都比正常提前半个多小时来到法院。双方都很平静,各自坐在过道的两边,谁也不看谁。
判死,重审;再判死,再重审……李勇的姐姐说,5年多的官司,她已经被折腾得精疲力竭。“我希望这是最终的结果。就是赢了,也是‘输’了。”
李勇的哥哥说,“人的一生有几个五六年。为了这个案子,我连房子都卖了,生活都乱了套……”李勇的姐姐说,“以前我可能会气得直哆嗦,现在面对被告家属已是无话可说。”
37岁的姜小芹被法警带到法庭,她不住地回头看着每个家属。就在3个月前的庭审中她也是这样。她曾哭喊“让我看看儿子的照片,我都想疯了。”
就在案发时,她不可思议地腌藏男友遗体后,领着10岁的儿子去大连等地旅游数日。如今儿子也已经16岁。但记者在人群中没有看到有男孩子的身影。
对女被告谜一样的辩解不予采信
宣判过程10分钟不到。但对一直以来被告谜一样的辩解及辩护人的无罪辩护意见予以了回答。
此前,姜小芹承认粉刷墙壁血迹、腌尸、藏带血的床单,就是不承认杀人。她辩称,男友是被仇家所害。她处理遗体是为了与自己相爱的男友一起殉情。粉刷房子是想与爱人死在一起时,环境更好一些。
姜小芹的辩护律师认为,“作案的工具木棒没有找到,作案的行为、动机、时间都不确定,这些重要的要素都没有确定就不能证明凶手是姜小芹。”
法院认为,被告人姜小芹因同居期间与被害人产生矛盾而持械杀人,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故意杀人的罪名成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所提民事赔偿请求中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要求合理,应予支持。“关于被告人姜小芹否认犯罪的辩解以及辩护人认为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无罪辩护意见,经查,被告人姜小芹在侦查机关所做的有罪供述与现场勘查笔录、法医鉴定书及证人证言相互印证,虽辩护人质疑该供述的合法性,但无证据予以支持。”“被告人案后湮灭罪迹,清理现场及尸体,且对被害人遗物进行处理,并对外散布谎言以隐瞒被害人死亡的事实,上述情节有大量证据予以证明,现被告人推翻有罪供述提出自己无罪的辩解,无事实依据,亦不能对此予以合理解释。”“本案有罪证据能够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可以证明被告人姜小芹的犯罪事实。故对被告人的辩解及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不予采信。”
判死缓被害人家属感到意外
“被告人姜小芹故意杀人手段残忍,后果严重,应予严惩,鉴于本案系因同居矛盾而引发,以及本案的具体情况,对被告人姜小芹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被告人姜小芹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姜小芹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21万余元。”
法官问姜小芹是否上诉,姜小芹还没说话,身后的家属同时说“上诉”。姜小芹不好意思地向法官鞠躬致歉,与此同时,大声说,“我上诉”。
宣判后李勇的家属都没有走。李勇的姐姐说,多少有些意外,我以为还会是原来的结果。事后跟法官交流,法官说,仍没有足以构成死刑立即执行的最高规格的证据。
我国严格控制和慎用死刑
中国法学会会员李振革律师对此次宣判表达了自己的看法。死刑案件核准权自2007年1月1日收归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在死刑标准把握上,在诉讼程序的正当合法上,要求更加严格,标准更加统一,质量更有保障。
我国保留死刑但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近年来,不少地方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比例,已经接近甚至超过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本文原被告均为化名)
记者 王志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