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因违反公司规定被开除,但公司却未按程序为其转档案,造成员工未能及时领取到失业保险金。4月14日记者从大东区法院获悉,法院判决该公司赔偿员工的失业保险金。
李某是沈阳一家酒店的员工。2005年7月26日值夜班时,因违反酒店规定被开除。李某说,在她离职后酒店只转给她养老保险停保通知单及调档通知单各一份,但酒店未按正规程序将她的档案转到本人户口所在地或失业保险机构,而是将其档案送到了一职介所,当她欲将档案取回时该职介所已不复存在,因此造成她未能及时领取到失业保险金。
酒店辩称:李某因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被解除劳动合同,酒店已将相关手续交给李某,故李某无权要求失业保险。
法院认为,李某在工作期间违反劳动纪律,酒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无不当。但酒店此后未能按相关规定办理档案移交手续致使李某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应当给予赔偿。法院判决酒店赔偿李某失业保险金2007元。
(记者周贤忠 通讯员戚力凯、初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