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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新华网北京1月4日电(韩乔)引起广泛争论的“限小”政策在新一年到来时也即将走向终结。中国4日宣布,各地必须在2006年3月底前取消对小排量汽车在行驶线路方面的限制,这意味着不久后小排量汽车将驶上城市快速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4日说,各地不得以缓解交通拥堵为由,对低油耗的小排量汽车采取交通管理限制措施,今后还要对其停车费给予优惠,引导消费者购买小排量汽车,节约用油。 [详细报道] | | | | | | 记者从省政府及省发改委等相关部门了解到,目前为止,他们还没有接到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这一《意见》,因此,对于小排量汽车何时可以驶上原来“禁行”的道路,暂时没有时间表。不过,有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将在接到文件后立即研究此事,肯定不会迟于国家规定的期限。其实,此前,我省就已经开始酝酿鼓励小排量汽车等节能型交通工具的使用。 [详细报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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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96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限令各地取消微型车的种种限制; 2003年12月,商务部等9部委联合发文,规定不得按照发动机排量或汽车规格限购限行; 2005年9月,国家发改委表示,出台更能鼓励小排量消费的燃油税已经提上议事日程; 2005年12月,国家发改委产业政策司司长刘治表示,国家将鼓励发展和消费经济型小排量车;
2006年1月,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发文要求,3月底前取消一切针对环保型小排量汽车的限制措施. >>>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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