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沈阳近海经济区打造成世界级的铸锻生产基地,成为国内一流的、最具国际影响力的、为装备制造产业提供配套服务的中国绿色铸造之都。
  (一)全面打造中国铸锻造工业第一聚集区
  铸锻造机加工业园总规划面积10平方公里,一期规划5平方公里,启动区2.3平方公里。企业总占地面积187.68万平方米,到2010年完成一期规划,到2013年完成二期规划。
  到2010年引进规模企业42家完成固投30亿元,年产铸锻件70万吨,实现销售收入100亿元。到2013年引进规模企业100家完成固投60亿元,年产铸锻件150万吨,实现销售收入200亿元。
 
  (一)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政策
1、享受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各项优惠政策(财税〔2004〕153号)。
  2、享受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东北老工业基地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05〕36号)。
  3、享受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如何适用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51号),享受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加速老工业基地振兴若干规定的通知(辽政发〔2006〕10号),区内注册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有关税收政策。
  4、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发〔1997〕37号)对国家鼓励发展的国内投资项目和外商投资项目进口设备,在规定的范围内,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在东北美丽富饶的土地上,升起一颗耀眼的新星,她是中国经济的第四增长极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连接沿海经济"五点一线"战略与腹地经济的钻石节点--沈阳近海经济区。
  (一)功能定位
  立足沈西工业走廊,依托沈阳母城和营口港,服务辽宁中部城市群、辐射环渤海经济圈、面向东北亚,最终建设成为沈阳对外开放的门户、最具活力的近海现代工业基地及宜居生态近海新区。
  (二)发展格局
  "一廊" 即依托沈西工业走廊,发展近海经济,带动县域经济的全面发展。
  "两轴" 即城市人居发展轴和蒲河绿洲生态景观轴。
  "三城" 即规划面积60平方公里的近海现代工业新城、规划面积20平方公里的近港商贸新城、规划面积20平方公里的蒲东滨水国际新城。
  "五区"即先进装备制造及配套产业区、国际石化产业区、出口加工及物流产业区、新型材料产业区、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区。
 
尊敬的中、外企业家朋友们:
沈阳近海经济区是省级开发区,享有市级经济管理权限。位于沈西工业走廊近海点(辽中),是沈阳近海内陆港。总规划面积668平方公里,核心区20平方公里,启动区6平方公里。成立沈阳近海经济区是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和发展临港产业、沿海经济的一项重要战略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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