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葫芦岛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商广华
对商广华来说,四年多的反渎职侵权之路走得异常艰辛。
这位葫芦岛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认为:“主要是人们对渎职侵权犯罪还存在一些认识误区。有些人认为这些官员毕竟没有 ‘揣腰包’,算不上 ‘坏官’;有些官员则用‘好心办坏事’和‘花钱买教训’等说法为自己辩解。”
商广华告诉记者,四年多来,他率领全市反渎职侵权干警立案侦查的50余件渎职侵权犯罪案件中,有两件最为得意:一件是2005年查处的龙港区公安分局原副局长岳某等3人徇私枉法案;另一件是2006年查处的连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原局长付某滥用职权案。
在查处龙港区公安分局原副局长岳某等3人徇私枉法一案中,面对案情复杂、个别涉案人员不配合、调查取证阻力大等问题,商广华一方面多次到受害人家中做工作,另一方面,及时固定证据。为了寻找一名证人,他带领侦查人员连续蹲点守候几个通宵。与此同时,他大胆推行侦查一体化机制,先后从连山区、龙港区、兴城市检察院抽调精兵强将,组成联合办案组,集中力量,分头侦查,最终将3名犯罪嫌疑人送上法庭,被审判机关作出有罪判决,最高的被判12年有期徒刑。该案被省检察机关评为“十佳精品案件”。
“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有三难”,商广华在他简陋的办公室里掰着手指说:“一是线索发现难,二是案件查处难,三是依法处理难。”
发现连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原局长付某滥用职权犯罪的线索很偶然。商广华回忆说,2004年他就任反渎职侵权处处长不久,在到市内各部门了解情况时无意中听到,时任连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的付某擅自动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到沈阳炒股。调查结果令人震惊:付某委托给沈阳一信托投资公司打理的1150万元农保基金,因该公司经营不善破产,损失的611万元已经无法收回。2006年7月,付某被依法逮捕;9月,检察机关对付某提起公诉;11月,审判机关以付某犯滥用职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该案被省检察机关评为“十佳优质案件”。
凭着对法律的忠诚、超常的智慧和勇气,商广华率领全市反渎职侵权干警,查处了一批昏官、恶官,用行动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捍卫了法律的尊严。据统计,四年多来,葫芦岛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共受理各类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75件,初查149件,立案侦查51件60人,有43人被审判机关依法作出有罪判决。
兢兢业业、恪守职责的商广华,多次被评为葫芦岛市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他还获得省“五一劳动奖章”、“辽宁省十佳检察官”等荣誉称号。葫芦岛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在他的带领下,被省委政法委评为“公正执法先进单位”,并连续三年被评为市先进集体。
“从检17年,做了四年多反渎职侵权工作,我最大的心愿就是希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好自己的法定职责,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商广华最后说。 (记者 李 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