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审计署已经发布两期关于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审计情况公告。6月25日,记者从沈阳市纪委纠风办了解到,经过各级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对市民政局救灾资金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和审计,未发现贪污挪用、挤占救灾资金问题。
事后审计变动态审计
据介绍,四川汶川大地震发生后,沈阳市审计局于5月22日启动了对援川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募集、管理、拨付情况的跟踪审计。同时,监督社会捐赠的相关部门是否建立健全的救灾捐赠款物管理制度,救灾款物是否及时拨付到位,是否存在滞留、截留、转移、挪用等问题,并检查救灾款物的收入、管理、分配、使用是否合理合规。
这次审计,一改以往事后审计的做法,将审计关口前移,变事后审计为事中动态审计,对抗震救灾捐赠款物的募集、管理、拨付的全过程进行审计。
捐款情况实行日报制
沈阳市民政局建立了定时上报、统计复核、纠错汇总制度,将每天捐赠情况上报市委、市政府和省民政厅,并同步向社会公布。
针对多头募捐、协调不畅等问题,市委、市政府明确捐赠责任主体为各级民政部门,实行归口制定政策、归口管理捐赠、归口统计相关数据、归口捐赠接收以及专户、专账管理和日报制度。同时,市民政局严格履行对有募集捐赠主体资格的公益性组织义卖、义演、义赛等大型救灾捐赠和募捐活动的审批和备案。
捐赠款物过了审计关
四川汶川大地震以来,沈阳市各级民政部门组织区县(市)民政部门、市直机关工委、红十字会、市职工爱心慈善基金会、中省直企业等23个部门,向灾区捐赠款物2.34亿元。
经各级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对资金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和审计,未发现贪污挪用、挤占救灾资金问题。此外,民政部门还劝阻了多起非责任主体自行组织的捐赠活动。
(主任记者 郭宏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