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监督救灾捐赠保障“阳光”帮扶
www.LN.XINHUANET.com   2008年06月16日 08:49:14  来源:

    新华网辽宁频道6月16日消息(记者王炳坤 陈光明)鞍山市人民捐赠的爱心款物,是否能及时送到灾区群众手中;来自灾区的农民工,是否能在鞍山放心、稳定地工作……日前,辽宁省鞍山市纪检监察部门对全市救灾捐赠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监督,以保证救灾帮扶的透明、公开。

    四川汶川地震后,鞍山社会各界积极开展对灾区的捐赠和帮扶,市民政局设立专门机构组织接收捐赠工作。截至6月11日,民政部门共接收捐赠款5561.4万元。根据要求,民政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统计上报社会各界的捐赠款物,制定值班制度和每日报告制度;对于每笔捐款,都开具发票作为捐赠凭证,保证每一分捐赠款、每一件捐赠物均不发生问题,并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将接收的捐赠等情况向社会公布。

    鞍山市在救灾帮扶工作中要求,全市要构建针对灾区农民工的工作机制,开辟绿色通道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和其他各项权益得到有效维护。目前鞍山市已查处拖欠灾区农民工工资案件6件,清理拖欠工资100余万元,并帮助149名农民工顺利返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还对灾区农民工实施就业援助。

    鞍山市监察局负责人介绍,检查中没有发现鞍山市有关部门在救灾工作中存在违规行为。根据辽宁省《关于加强救灾捐赠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鞍山市将继续加强对救灾捐赠和帮扶工作的检查监督,对因玩忽职守致使救灾捐赠款物造成损失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对截留、私分、侵占、贪污、挪用救灾捐赠款物和其他违纪违法行为,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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