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正在上载,请稍等片刻。

【解说】1月22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由国务院事故调查组调查结案的5起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结果。
这5起重特大事故分别是2007年8月13日发生的湖南省凤凰县堤溪沱江大桥特别重大坍塌事故,2007年5月5日发生的山西省临汾市蒲县蒲邓煤矿重大瓦斯爆炸事故,2007年4月18日发生的辽宁省铁岭市清河特殊钢有限公司钢水包倾覆特别重大事故,2006年11月12日发生的山西省晋中市灵石县王禹乡南山煤矿特别重大火灾事故,2005年3月17日发生的江西上饶道路交通黑火药爆炸特别重大事故。
【同期】国家安监总局局长 李毅中:这5起事故共造成189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7676.24万元。通过调查认定,都是重特大责任事故。
【解说】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说,从这5起事故的调查结果看,充分暴露出事故单位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严重问题,也反映出安全生产方针原则、政策措施在一些地方和企业没有真正落实。主要表现为一些事故单位和业主无视法律,非法生产;事故单位安全管理混乱,隐患严重;一些中介机构、监理单位不负责任,为事故发生埋下隐患;一些地方政府及监管部门监管不到位,个别人甚至徇私枉法。
监察部副部长王伟通报了对这5起重特大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情况。
【同期】监察部副部长王伟:在这5起事故中,共查处有关责任人员183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处理78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5人。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中,有地(厅)级干部7人,县(处)级干部32人,科级以下干部及其他人员66人。
新华社记者邵燕辉、覃广华北京报道。(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