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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说】日前,辽宁省下发了《关于取消部分收费项目、调整部分收费项目性质的通知》,决定从12月1日起,取消45个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这次取消的45个收费项目很多都与企业和群众利益密切相关,包括招投标法培训费、高级中学自费生学费、四荒土地使用权证工本费、外来人员就业证工本费、市场设施租赁费等,共涉及14个执收部门,全省取消金额达3700多万元。
此外,还将免收12个证照类收费项目和将9个不再体现政府职能和行为的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转变为经营服务性收费。
据悉,这一决定是为了治理、改善和优化辽宁的软环境建设,进一步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提高执法部门运行效率的一项重要举措。
新华社记者姜兆臣沈阳报道。(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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