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初,蒲河新城制定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试行办法》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方案》,并成立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服务中心,专门负责管理陆续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障。蒲河新城规定,被征地农民未变户的,继续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现全区参合率达到了99.8%;被征地农民变户并就业的,与用人单位其他职工一同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灵活就业的可按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变户且享受城镇低保待遇的,按有关规定享受医疗救助;不符合享受城镇低保待遇条件但因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按有关应急救助政策规定予以救助。
蒲河新城准备了8亿元的专项资金,用于政府补贴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费。预计到今年底,将为被征地农民办理养老保障(保险)5460人,发放退养金135万元。3至5年内,蒲河新城5.3万失地农民将全部纳入养老保障(保险)体系中,使其老有所养。
蒲河新城管委会社会发展服务中心遇慧敏主任介绍说,蒲河新城被征地农民保障非常优惠,60周岁以下参保人员统一按15年的年限缴纳养老保障金,比如40至44周岁的女参保人员5年可少缴15600元的保费。养老金标准采取沈阳市最高比例,按城市低保标准120%执行,为312元,并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标准同步调整。(李明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