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辽宁省军区作出决定
授予吴民礼同志“模范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荣誉称号
7月23日,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辽宁省军区作出决定,授予吴民礼同志“模范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荣誉称号。
通知说,吴民礼同志1949年10月出生,1966年7月被海军某飞行学院特招入伍,1971年10月转业到地方工作,1978年10月入党,1984年任北镇市赵屯镇武装部部长至今。
通知指出,多年来,吴民礼同志心系军营,扎根基层,尽职尽责,为军队和地方现代化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他热爱党的人民武装事业,把为部队选送优质兵员作为自己的神圣使命,把激励战士成长进步作为自己的重要职责,把为退伍战士和军烈属排忧解难作为自己应尽的义务。他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刻苦训练,服务家乡,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他严于律己,为政清廉,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他先后被省、市和部队评为优秀专职人民武装干部、学雷锋标兵和拥军优属模范。吴民礼同志的事迹体现了一名优秀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树立了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良好形象。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弘扬正气,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决定,授予吴民礼同志“模范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荣誉称号。
通知强调,要广泛开展向吴民礼同志学习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和示范作用。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作出表率。要学习他理想信念坚定,胸怀大局、恪尽职守,对党的事业和部队建设高度负责的奉献精神;学习他心系军营,情注武装,想部队之所想,帮官兵之所需的高尚情怀;学习他不怕困难,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工作,以一流的标准争创佳绩的优良作风;学习他正确对待权力和利益,廉洁自律,克己奉公,永葆共产党员本色的优秀品质。要广泛宣传吴民礼同志的先进事迹,引导和激励各级领导干部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奋发有为,扎实工作,以全面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的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