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受大连市人民关注的大连市北京奥运会火炬手选拔工作将于明日正式启动。按照辽宁省选拔方案的统一要求,我市火炬手选拔采取组织系统推荐的方式进行。凡符合火炬手选拔标准、条件者,可登录 w ww.sportsln.com网站,下载、填写《火炬手登记表》,经加盖公章后,于7月23日至27日到所在区市县文体局报
名。经省、市有关部门审核以及北京奥组委确认,具备资格成为火炬手的人员,本人签署火炬手承诺函,正式成为火炬手。
根据北京奥组委分配给辽宁省奥运火炬手的数量,省政府分配给大连市的名额为208人。其中,由大连市地方政府组织选拔的火炬手名额为126名,中国奥委会名额19人,赞助商名额60人,奥林匹克大家庭名额2人,北京奥组委名额1人。
2008北京奥组委火炬手选拔的标准是:热爱祖国,热爱奥林匹克运动;实践北京奥运会举办理念,为建设和谐社会作出贡献;在本行业、本地区作出突出成绩,或自身经历对于他人有教育和激励意义;热心志愿服务,品德高尚,乐于奉献;为推动奥林匹克事业的发展作出贡献或在奥运会历史上取得过优异成绩。
根据上述标准我市火炬手应具备的条件是:1.候选人必须年满14周岁(1994年8月8日前出生)。未满18岁的火炬手须由其监护人签署同意书。2.能够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能够团结和带领本单位、本地区群众取得杰出成绩。3.遵纪守法,模范作用强。4.热爱奥林匹克运动,积极宣传和实践北京奥运会举办理念,在历届奥运会上取得过优异成绩。5.成绩突出,社会影响大。获得过省级以上表彰,荣获“学雷锋标兵”、“见义勇为”、“五一劳动奖章”、“先进工作者”等称号,是广大人民群众学习的榜样。6.乐善好施,志愿服务。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慈善活动,参加各级志愿者队伍,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重大贡献,在当地具有良好口碑和群众基础。7.刻苦拼搏,立志成材。能够战胜困难,在逆境中奋发图强,以个人的不平凡经历激励和影响他人,具有较强的示范作用。8.为我市作出突出贡献的外国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