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电话:2230289、2222185、2229735(夜);电子邮箱:aszbjq@sina.com
昨日鞍山市公安局公布群众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奖励标准:举报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最高奖励一万元。
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收缴炸药1000克或者黑火药、烟火剂3000克,雷管30枚,导火索、导爆索、导爆管30米或者手榴弹、地雷1枚以上的,视情节给予举报人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奖励。
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收缴军用枪1支,民用枪或者火药枪、仿制枪、自制枪、改制枪2支、仿真枪10支或者军用子弹10发、民用子弹100发以上的,视情节给予举报人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奖励。
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查破重大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等涉爆涉枪等案件,并循线追踪取缔非法制贩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窝点,视情节给予举报人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奖励。
市公安局治爆缉枪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有以下三种接受群众举报方式:
一、举报信件邮寄地址:鞍山市铁东区南胜利路38号市公安局治安支队,邮编114001;
二、举报电子邮箱:aszbjq@sina.com;
三、举报电话:2230289、2222185,夜间电话:2229735。
马忠毅 实习生 朱子婴 记者马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