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政府的行政不作为,老百姓一脑门子无奈。可是要是这样呢……
如果行政执法部门在一年中没有实施过一起行政处罚,那就可视为存在行政不作为,今后行政不作为也将被纳入监察部门视线范围。
(据12月5日《京华时报》)
时代商报讯 首席评论员 万应慧
行政不作为是一种行政判断,指的是一群吃公家饭不做事的人。行政不作为令人气恼和无奈,但对于行政管理,乱作为的祸害更为百姓所难过。
北京市曝光在一年中甚至三年中没有实施过一起行政处罚的行政执法单位,认为这就属于行政不作为。
但我们认为判别行政不作为的标准不应该是“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不能作为惟一的标准来认证政府部门的行为。依照实施行政处罚的次数来认定是否不作为,有失偏颇。如果按照这样的标准,那么处罚过一次呢?就“作为”了吗?
行政不作为需要科学的界定,公正的评判。
行政不作为和行政乱作为都是政府部门工作中的乱相,很明显,以处罚没处罚过“一起”来判断有些武断,关键应该看政府部门的作为是否合理是否让公众欣慰,做了多少事,做了多少应该做的事,做了多少不应该做的事,这些才是需要重点监察的。
到群众中去调查摸底是最好的办法,实施明里暗里的监督,建立完备的规章制度,方是解决之道。
实际生活中,行政部门“处罚就是罚款”、“摆平也需要拿钱”等等现象不在少数,能罚则罚的行政管理现实为百姓所诟病,大量行政管理部门处罚权用得不是少了,而是多了。最近颁布的《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明确宣告“以罚养警”、“以罚代处”等现象违法,隐喻着我们的“行政乱作为”问题很严重。
实际上很多行政管理部门的“作为”太少,是因为他们在暗中“作为”,钱可能流向私下的腰包!这种不作为实际上就是“行政乱作为”。
行政乱作为和行政不作为都很可恨,在监察管理上,一个都不能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