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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车,实惠的交通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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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9月12日 14:53:46 来源:燕赵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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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车太累,公交太慢,打车太贵,养车太费,不如邻里一起拼车来得实惠。”这是拼车族们打出的口号。
随着油价上涨,有车族养车压力渐大,不少人将私家车开出来,请自己的邻居或者同事上车,然后收钱。
这种现象叫做“拼车”。日前,这种邀集多人同乘一辆私家车上下班的“拼车”现象,在上海、深圳、南京、杭州等地悄然升温,而且蔓延迅速。我省车友也于5月初自发成立了河北快乐拼车网。
自发的互利行为,却带来理与法的冲突:客运管理部门认为此举合理不合法,破坏了出租车行业的正常秩序;出租车司机也表示,“拼车”现象影响了他们的饭碗;同时,还有法律人士认为,“拼车”还隐藏着法律风险,比如拼车过程中如果出现了车祸,责任如何分担、乘客利益如何保护目前都无法简单界定。
那么,拼车行为该何去何从?
■第四种交通方式?
近来,油价一个劲地往上涨,被人们称为“第四种交通方式”的“拼车”,也随着油价上升而成为各大城市中一道令人注目的风景。拼车车主大都把“拼车”看作是一种“民生服务”。有车主说,“我的车一个人使用太浪费,现在3个人使用,乘车人象征性付点费,我们都感受到双赢的结果。”
据了解,顺风车早在五六年前就在我国一些大中城市出现。现在,杭州、上海、西安等地的顺风车业务已经开展起来。石家庄近两年来也逐渐开始出现。
家住省会桥西区玉成小区的李先生单位在华北制药,今年刚买了新车的他,终于不用每天再起一大早挤一个多小时的公交车上班了。不久,他的三位同样家住红旗大街的同事陆续搭上了他的“顺风车”。每天早上统一在李先生家门口上车,下班时又在就近地点将各人放下。起初大家都没有提钱的事。都是同事,李先生自然不好意思提。还好,没过多久,同事中就有人提出要每人每月付300元钱贴补李先生油费,搭起李先生的车来也自然显得“心安理得”多了。
由此,出于利己动机,“顺风车”使双方达到了互利互济的“双赢”局面———对没有私家车的上班族来说,就像有了“专车”一样,
再也不用挤公车了;而对于有私家车的李先生来说,每天上班基本都在空驶,如果可以搭上两三位顺路的人,一来路上大家聊聊天不寂寞,二来还可以每月有点额外收入来贴补车的费用。假如一个人给300元,3个人就是900,一年就是10800。油钱、车的保险、保养费用就都有了,不是很合算吗?
事实上,“拼车”分两种:一种叫搭有偿“顺风车”———私家车主顺路搭人;一种是通过“拼车顾问”牵线的“拼的”———三五个人合伙租一辆出租车。拼车最早出现在同事之间,住宿和上班都是相同地点,被“捎脚”的象征性付一点油钱或两包香烟,既解决了上下班的奔波,还增进了同事间的了解和友谊,一举两得。后来,出现了在网上征求拼车的帖子,甚至一些专门的拼车网站也出现了。
现实中更多的拼车者都是通过网络来取得联系的。“车行网”是全国第一家搭顺风车的专业门户网站,目前已经开通近50个城市分站,涵盖了国内主要大城市和地区。这些网站的每个城市分站板块划分具体到各个区县,并且有上下班搭车、上下学搭车、长途搭车、旅游搭车、夜间搭车、周末搭车、机场搭车、临时搭车专版等,非常细致专业。据车行网统计,目前广州约有6万多人以“拼车”方式上下班,而深圳车行网目前的会员已超过14万人,上海车行网则超过120万人……
据了解,目前石家庄车行网的会员已经达近百人,而河北快乐拼车网的会员总数则为117人。
■合情合理不合法?
“拼车”现象的悄然升温,拼车者自发的互利行为,却带来理与法的冲突,引发多方热议。
记者从我省相关管理部门了解到,私家车“拼车”出行无可厚非,但如果搭车人与车主存在金钱交易,按规定属于非法营运,应予以处罚。
“这种行为表面看来是合情理的,但是并不合法。私家车没有道路运输许可证,可以免费拉人。但如果收费就是非法营运。”石家庄市运管处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拼车”并发生资费给付的行为已经是属于营业性道路运输范围内,但私家车因为没有《道路运输许可证》,他们非法营运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这种情况一旦被查出,就按黑车处理,依法罚款并扣车。
除了管理部门表示“拼车”违规外,省城众多出租车司机也指出,“拼车”行为扰乱了正常的运输市场,对出租车的正常营运影响最大。出租车司机刘军就对记者说:“和打车相比,拼车价格当然便宜。虽然一般‘拼车’的人平常坐公交车的多,但‘拼车’肯定会抢走出租车的部分客源,而公交行业受影响就更大了。这样一来私家车主油钱省下来了,我们出租车的生意就没办法干了。”
“选择‘拼车’的人认为这种行为合情合理,但如果出现交通事故,该由谁来负责呢?”法律界人士表示,不提倡市民“拼车”。河北世纪联合律师事务所的焦银中律师就表示,“拼车”的行为存在比较大的安全隐患,因为正规的营运性车辆办有合法手续,按时缴纳各种费用,那么就会有定期的车辆二级维护、车辆乘客保险等,以确保乘客的安全,如果万一有事故发生时,理赔比较容易。私家车由于是非营运性车辆,不像营运车辆那样有旅客意外伤害险,一旦出事故就得不到保险公司相应的赔偿,受害者的损失是比较大的。
南京大学副教授周楷也认为,拼车有巨大的市场,也有利于节约社会资源,但合理不合法,这种现象违背了国家交通法规,私家车收费属于商业营运行为,不利于出租车司机合法、公平的竞争。
■凸现了制度的困境?
按照现在的法规,“拼车”既违反了《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也冲击了出租车市场,甚至还减少了国家的税收。但有关人士也指出,私家车拉座现象要辩证分析。
在记者采访中,有车主表示拼车也是解决目前交通问题的一种方法,建议政府尽快制定合理的解决方案,最大限度地利用交通资源。
“拼车从表面上来看非常实惠,但如果考虑到其中的时间和人情因素,拼车并不是一种值得推荐的出行方式。”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乔新生说:“当前城市居民之所以选择这样的方式,实在是由于城市公共交通太令人失望。”
乔新生说,现在许多城市公交线路非常混乱,公共汽车运行速度形同蜗牛,出租车价格越来越高,人们不得已才选择这样一种交通模式。城市交通主管部门应该透过这一现象,发现城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改进公共交通设施,提高经营效率,从根本上杜绝这类现象的发生。
从制度的制定方面来说,立法机关在制定相应制度的时候,不但要考虑到国家、个人之间利益的平衡问题,而且要考虑到执法成本问题。“换句话说,在一个人口密集的城市,几乎很难通过立法或者执法避免这种现象的发生。然而,不少人习惯于直线思维,认为既然这种现象损害了国家的利益(逃避国家税收),损害了政府的利益(减少了各种管理费用),甚至还可能损害公民个人的利益,那么立法机关就应当制定相应的规则,禁止这种现象发生。”乔新生说,这种思维方式不利于问题的解决。
“其实,一个城市拼车现象比较普遍,管理者应当反躬自问,城市的公共交通是否出现了问题?如果城市的公共交通十分便利,还会不会出现拼车现象呢?所以,解决这一问题,既不能奉行严刑峻法,也不能诉诸道德说教,而应该提高城市的公共交通水平,譬如设计合理的公共交通运营路线、提高公交车辆运行速度、降低出租车行业的服务价格等。”
南京师范大学教授吴亦抿对拼车持肯定态度。他说,拼车是个新兴事物,能够继续发展下去,因为它不仅让供需双方从中得到实惠,而且缓解了公共交通压力,也充分利用了有限资源,起到了“双赢”作用。但合乘现象要健康发展,车主不要将此作为赚钱的方式,同时搭车人也应文明搭车。同时他也建议交管部门关注合乘现象,加以正确引导,让市民出行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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