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全部撤销“581”廉政账户
从2005年11月30日开始,黑龙江省纪检委设立在该省工商银行、农业银行近5年的“581”廉政账户全部正式撤销。黑龙江省纪检委党风廉政办公室的国智惠主任介绍说,2001年2月,黑龙江开设了“581”廉政账户,用来收存党员干部收受的无法或不便拒收的礼金。从账户开设至今,全省各级银行廉政账户收到的上缴款已经突破了千万元。从整体上看,黑龙江在“581”廉政账户从设立到现在一直在反腐倡廉工作中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挽救了一批党员干部。但廉政账户的设立没有任何法律依据,而且在具体处理案件时容易被腐败分子所利用。
国主任告诉记者,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办一些具体的腐败案件时,被查办人往往会拿出在“581”廉政账户存款的存单为自己开脱,使得一些具体案件在查处过程中陷入僵局。“比如说某人被纪检部门调查,该人可能收受过多次贿赂。而此刻该人就会拿出一张在廉政账户存款的存单辩解说自己已经将收到的款项上缴,这样一来,纪检部门往往要重新开始寻找证据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