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企业如果吸纳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将按人数获得一次性社保补贴。
近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稳定就业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新鲜出炉。这是在辽宁省相继出台做好农民工工作6项措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8项措施和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就业工作26项措施等一系列就业政策之后再次出手的就业促进政策重拳。
在此前召开的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副省长鲁昕曾表示,今年,辽宁省需要在城镇就业的劳动力总量将达到286.3万人,即使完成城镇实名制就业100万人的目标,就业供需缺口仍将高达141.3万人,《通知》就是在这种严峻的就业形势下出台的。
企业吸纳毕业生就业可获补贴
《通知》共确定了辽宁省将采取的44项具体的就业政策。
与此前出台的就业政策不同的是,在促进普惠制培训方面,本次政策由原来侧重培训广覆盖转为侧重提升培训的质量,并首次提出要政府购买培训结果,将培训项目与全省的产业升级、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等相衔接。
与以往就业政策相似的是,本组政策仍然注重开发新岗位稳定现有岗位、以创业带动就业,并把高校毕业生作为最主要的就业关注人群。
比方说,《通知》表示,辽宁省将对吸纳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各类用人单位,按实际吸纳人数给予一次性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企业实际缴纳数额的50%。
此外,承担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的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如果聘用优秀高校毕业生参与研究,其劳务费和有关社会保险费可以按规定从项目经费中列支。聘用期满,毕业生就业后工龄同参与项目研究期间的工作合并计算,社保缴费记录连续计算。
县以上劳模可申请公益性岗位
《通知》明确,对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较多的市,可扩大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范围。对采取在岗培训、轮班工作、协商薪酬等办法稳定员工队伍,并保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困难企业,可以使用失业保险基金为企业支付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但同一企业只能享受一项补贴。
补贴执行期为2009年之内,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参照“4050”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确定,岗位补贴标准参照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确定。
今年年初,省政府确定了开发3万个实名制管理的公益性岗位的目标,用以援助就业困难人员。该《通知》则对这3万个公益性岗位的具体援助对象进行了明确。
其中主要包括,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4050”人员,登记失业人员中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人员,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家庭成员,连续失业1年以上且难以就业的失业人员,处于失业状态的残疾人、军队自谋职业退役人员、县以上劳动模范、军人配偶、烈属、单亲抚养未成年人者。
困难家庭子女可享受免费培训
《通知》明确,将延续公益性岗位援助和“4050”人员灵活就业社保援助政策,政策享受对象仍为截至2007年年底达到“4050”年龄要求的就业困难对象。
辽宁省还将实施劳务输出奖励补贴政策。对民办职业介绍机构、劳务中介公司和未纳入财政补助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每组织输出一名城乡劳动者到省外就业,并签订1年期限以上劳动合同的,可享受100元至200元的劳务输出补贴,具体标准由各市政府确定。
经认定困难的企业,如组织在岗职工开展技能提升、转业转岗、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职业培训,培训所需资金可按规定从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中列支,不足部分可由企业所在地政府从就业专项资金给予适当支持,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培训费用的50%。
辽宁省城镇零就业家庭、低保和低保边缘户、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残疾人和军烈属家庭、单亲家庭,其子女参加职高、技校、中专学习的,可享受免费学历、技能培训政策,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辽西北地区农村当地户籍的初、高中毕业生免试进入技工学校学习,延缓其就业时间,促进其实现带技能转移。对经过培训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由省财政一次性给予学生本人2000元的学费补贴。
辽宁将建完善的失业预警机制
辽宁省将综合考虑行业特点、经济规模、所有制类型和就业容量等因素,选择具有代表性的3000户企业进行重点监测,及时掌握企业关闭停产动向和裁员情况,关注登记失业人员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变动情况。
还将在全省范围内选择招用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建筑、纺织服装、运输、矿山、建材等5大行业、1500户企业为监测样本,对农民工在城市就业失业状况进行动态监测。
辽宁省将开展为期3年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失业状况跟踪调查,从2009年省应届高校毕业生中选取1万个样本,通过每半年联系毕业生本人和家长的方式,了解毕业生就业失业状况、岗位转换状况和薪酬待遇情况等。
(记者 吴双 实习生 高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