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10点钟,好消息传来。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工会代表职工与公司行政方签订了集体合同。这是全球最大连锁零售商沃尔玛在中国与员工签订的首个集体合同。
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鞠秀礼表示,其意义不亚于当初沃尔玛工会组织的成立。
5月28日,工会依照集体协商法定程序,向沃尔玛公司行政方提出集体协商要约,向行政方正式递交“集体合同文本草案”。工会的努力,在7月初取得了成效。沃尔玛公司的工会方和行政方,都在以积极的态度做协商前的准备工作。7月4日,沃尔玛公司向工会做出答复:“尽快依照法定程序启动集体合同协商。”
过程:精心准备认真协商
7月10日,沃尔玛公司的工会方向行政方递交了工会方协商代表名单,以及协商议题、确定协商日期、协商时间、协商地点等事项。同日,沃尔玛公司总经理陶杰也表示,在7月14日上午召开行政主管例会,具体研究确定工会提出的上述事项,同时确定行政方的协商代表。
昨天下午4点,工会方的代表孙海军等人和沃尔玛的行政方代表陶杰等人,正式展开协商。双方对这次的协商,都做了精心的准备。沃尔玛工会方的代表为大东店的工会主席孙海军、和平店工会主席孙巍以及两店的三位工会组织成员。沈阳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的总经理陶杰、和平分店的总经理以及两家店的人力资源部经理作为沃尔玛行政方的代表参加了协商。出席本次协商的还有6名观察员以及沈阳市集体合同专家团指导员孙萍。
内容:工资一年增幅8%以上
在协商的过程中,双方代表就“集体合同文本草案”中的几项内容逐条进行讨论,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
本次集体合同分为十一章三十四条,主要对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议题,进行协商。其中“劳动报酬、工资增幅、带薪休假、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必备条款做出明确规定,取得冲突性的协商意见:
1.工资增幅。双方同意2008年工资比2007年增涨8%以上;
2.2009年,工资增幅比2008年工资再增涨8%以上;
3.每年12月份,公司与工会集体协商下一年度,公司工资增涨平均幅度;
4.工资标准。最低工资高于沈阳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5.依法实行带薪休假、社会保险、加班工资等事项都做出明确规定。
集体协商会议之后,工会将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集体合同草案。职代会通过后,即刻报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备案,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
意义:工会依法维权具体体现
本次集体协商达成共识,是企业尊重法律、履行社会责任的具体体现,是工会组织依法维权代表维权职工利益的具体体现。
今后,双方将按集体合同规定,依法规范企业行为,保障职工利益,履行各自职责,共同促进建立起“公正合理、规范有序、平等协商、互利双赢”新型劳动关系合谐企业,为共同助推合谐社会做出新的努力。
(记者 张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