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下午2时—3时,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处处长王蔚将作客本报,通过专家热线为读者解答关于沈阳市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政策,本报官方网站辽沈北国网(http://www.lnd.com.cn)也将在线进行文字直播。
专家热线 :024—82702266
对比一:比商业险享受更优医疗保障
缴费:多了政府补助部分
此前,在校学生大都自愿参加了商业保险。学生商业保险的保费为60元,其中还包括20元的意外伤害险。学生被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保之后,意外伤害险得到保留并仍由保险公司运作,学生仍然可以自愿选择参保。
也就是说,与原来的商业险相比,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保之后,参保学生个人缴纳的医保费用与原来一样,仍然是60元。但每名学生的整体缴费额度则从60元增加到100元,增加的部分就是政府给予的40元补助。而部分低保、特困学生还将得到政府更多的补助。
待遇:比商业险享受更优医疗保障
虽然与原来商业险相比,学生个人缴费金额没有改变,但因为有了政府补助部分,每名学生的缴费总额却增加了,所以,学生所享受的医保待遇自然也就相应有所提高。
在医保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不变的情况下,原来商业保险中,一些没有包括在内的大病特病,如今的保险将都包括其中。
对比二:不同人群统筹基金支付上限不同
缴费:职工险保费高于居民险
2001年9月1日起,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开始在沈阳施行。
按照现行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规定,筹资比例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10%。
按照2006年度沈阳市社平工资1651元计算,今年城镇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年筹资标准为1981元。2007年至2008年度,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成年人每人年筹资495元,其中个人缴纳455元;符合参保条件的老年人年筹资495元,个人缴纳297元。
也就是,城镇职工基本医保的筹资标准是城镇居民基本医保的4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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