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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签集体合同 老板不能评优
www.LN.XINHUANET.com   2007年07月17日 09:44:29  来源:沈阳今报


    解除集体合同 履行告知义务

    【职工疑惑】如果老板私下与我们解除集体合同,我们又不知道该怎么办?

    【解惑】《规定》中明确写明,解除集体合同应当自解除之日起3天内,由用人单位方与职工方以书面形式分别告知审查该合同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上级工会。

    明确了解除集体合同后应当履行告知的义务,并增加了未履行告知审查的处罚一项。目的是避免随意解除集体合同,充分发挥集体合同在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同时也是颁布《沈阳市集体合同规定》后所要注意解决的问题。

    《规定》有利于协调劳动关系

    【专访】

    今报(下称今):沈阳市总工会制定《沈阳市集体合同规定》,希望达到什么样的预期目标呢?

    沈阳市总工会副主席卢静艳(下称卢):随着企业产权制度的改革和经济结构的调整,企业自主权逐步扩大,劳动关系出现新的变化。集体合同制度将成为规范和调整劳动关系的重要手段,在协调劳动关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是在平等的法律地位上,建立一种相互合作、相互监督、相互支持、相互制约的有效机制,共同促进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今:我们注意到,这一次《规定》中,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方面,有了诸多的新规定。

    卢:是这样的。集体合同制度,是维护劳动者群体权益的法律制度。集体合同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标准,是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重要依据。集体合同保障了职工利益的实现,促进了社会分配的公平、公正。

    今:这样的《规定》出台后,企业方协商代表是否积极配合的呢?

    卢:在签订和履行集体合同中,充分体现了民主的原则。经营者尊重职工的民主权利,与工会或职工代表进行平等协商;工会作为职工代表就涉及职工利益的问题,与企业协商谈判。通过平等对话,保证了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审议权和监督权。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有利于提高经营者和广大职工的民主意识。最终,应该可以实现双赢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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