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已经结束,一批高中毕业生将升入高等学府学习,同时也意味着,一批大学毕业生离开学校,进入社会工作,新一轮的择业和就业工作已经展开。6月19日上午,辽宁省人才市场召开新闻发布会,决定从即日起至7月底在全省人事人才系统深入开展“你就业、我帮忙”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
各地人才需求定期发布
按照活动要求,将组成若干服务组,分别到相关大中专院校、企事业单位、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征求意见;编辑毕业生就业需求目录,建立毕业生就业服务项目及人才需求库,定期通过新闻媒体向全社会发布全省及14个市人才需求信息,特别是毕业生人才需求信息,发布党政机关招录公务员信息、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信息、城市社区补充社会管理与高新技术服务人员信息以及政府组织的各类重点建设工程和项目所需人员信息。
困难家庭毕业生 就业指导一对一
在各人才服务机构设立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一站式”公益服务窗口,针对困难家庭毕业生的特点和需求开展就业指导,提供“一对一”的就业服务和职业介绍或人才派遣;对离校后回到原籍的未就业毕业生,要摸清底数,逐户、逐人登记,为他们提供免费就业服务,并有计划地组织他们进入见习基地进行就业见习。见习期间协助见习单位和相关部门为其提供生活补助;对困难家庭或回原籍未就业的毕业生,进行免费的就业培训、咨询,并给他们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
到基层工作 职称评定标准可放宽
同时,凡是到非公有制单位、“五点一线”新区、县以下企事业单位及农村基层就业、创业,自谋职业的毕业生,到各级人事人才工作部门办理落户或人事档案保管,以及职称评定、转正定级、代办保险、接转党团关系等人事业务服务手续的,免费办理,随到随办;对到非公有制单位就业、农村基层就业或自谋职业的高校毕业生,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和人事档案管理等方面,与国有单位职工一视同仁。在标准条件上,视不同情况给予适当放宽;在非公有制单位就业或自谋职业并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高校毕业生和到农村基层志愿服务等高校毕业生,考录或招聘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其缴费年限或志愿服务年限合并计算为工龄。
(记者 蔡青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