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连保税区西关门(资料图片)

大连保税区一角 (资料图片)
大连大窑湾保税港区于2006年8月31日经国务院批准设立,总面积6.88平方公里。
一、保税港区概念。保税港区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在港口作业区和与之相连的特定区域内,具有口岸、物流、加工等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港区作为中国特色自由港,是目前我国对外开放层次最高、政策最优惠、功能最齐全、区位优势最明显的特殊经济功能区。继2005年批准上海洋山保税港区之后,国务院又分别以国函{2006}80号和81号文件批准设立了大连大窑湾保税港区和天津东疆保税港区。
二、四至范围。大窑湾保税港区东至大窑湾南岸集装箱码头岸线、大窑湾湾底汽车码头岸线,南至港12号路、港五洲路,北至汽车码头及港前3-1号路,西至港前6号路及金港铁路集装箱中心站。
三、功能定位。大窑湾保税港区具备港口、物流、加工、展示四大功能,全面开展以下业务:存储进出口货物及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货物;对所存货物开展简单加工和增值服务;对外贸易,包括国际转口贸易;国际采购、分销和配送;国际中转;商品展示;检测、维修;研发、加工、制造;港口作业,包括航运、港口设备租赁、堆场作业等;经海关批准的其他业务。
四、政策优势。保税港区集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和出口加工区政策优势和港口区位优势于一体。国外货物进入保税港区保税,国内货物进入保税港区退税,货物在区内交易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保税港区的政策是按照自由港基本原则设计的,体现了港区一体化的基本思路和向自由贸易区转型的基本方向。
五、监管特点。大连大窑湾保税港区本着"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区内自由"的原则,实行全域封闭化、信息化、集约化监管,真正实现区港一体化。保税港区和境外之间进出的保税仓储、配送、分拨和加工的货物,实行电子报备管理;出口货物入区即可签发出口退税证明;区内货物自由流动,企业只需向海关传送货物的电子信息;在保税港区内从事保税加工业务不实行保证金台帐;保税港区内的外汇管理允许实行物流与资金流分流。
六、发展目标。近期,重点规划建设好国家批准的6.88平方公里的保税港区,形成港口作业、保税加工、保税物流、国际贸易、商品展示、研发检测等特殊功能区。争取将保税港区范围扩大到整个大孤山半岛,形成大窑湾保税港区与大连市"一岛十区"、辽宁省"五点一线"沿海开放经济带、东北三省及内蒙古自治区主要物流节点城市的良性互动。远期,借鉴汉堡、鹿特丹等自由港管理经验,会同东北三省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有关部门,通过发达的物流系统、高效的海关管理和现代化的信息技术手段,将保税港区、保税区与东北地区保税物流中心、保税仓库紧密联系起来,构建东北保税物流网络,发展东北大物流,为振兴老工业基地做出贡献。
七、一期规划。鉴于大连大窑湾保税港区6.88平方公里规划面积内,尚有部分区域处于基础设施建设阶段,暂不具备封闭条件的实际,为尽早发挥保税港区的政策和功能优势,依据总体规划、分期实施的原则,一期启动建设面积2.8平方公里。大窑湾保税港区一期区域,原为海域滩涂,不占农田和耕地。道路及基础设施配套设施完善。现有注册企业45家,是按照保税物流园区管理规定建立的,所开展的业务均符合保税港区功能的要求。大窑湾保税港区一期将按照海关总署有关规定,建设围网、卡口等海关监管隔离设施。沿大窑湾保税港区一期边界建有全封闭永久性围网7公里,设置三个卡口。卡口、查验场地及沿隔离围网设有闭路电视监控系统。
八、实施计划。待海关总署批准大窑湾保税港区一期规划建设方案后,我们将按照大连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立即启动保税港区围网、卡口、巡逻道路、查验场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在今年5月底完成保税港区硬件设施建设和相关配套软件建设任务,并拟争取在6月30日以前通过国务院相关部委的联合验收。随着大窑湾港区建设工程的推进,争取在2008年实现保税港区整体封闭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