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省召开扎实推进农业保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今年我省被列入全国16个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省份之一,按照国家部署,省政府决定在全省范围内推行玉米、水稻、大豆、花生作物保险,并确定朝阳市和绥中县为设施农业保险省级试点地区,对参加农业保险的农户,实行保费财政补贴。副省长陈海波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省政府宣布了加快推进全省农业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我省实施农业保险的基本原则是,通过省、市、县政府的保费补贴,引导和鼓励农户、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参加保险并承担一定比例的保费,调动多方力量共同投入。我省实施的农业保险的保障程度为,对人力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给予损失补偿,实行低保额的初始成本保险。
陈海波强调,实施农业保险是一件顺民意、谋民利、解民忧、得民心的惠民工程,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这件惠农利民的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记者韩克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