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扎实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四十二)加强村级党组织建设。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深化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加强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不断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
“两推一选”等制度,切实选好配齐配强村级党组织班子,重点选好乡村党组织书记。实施新型农民党员队伍建设工程,把农村党员率先培养成“讲政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骨干力量。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的党员动态管理机制,深入开展“设岗定责、服务群众、建设新农村”主题实践活动,健全农村党员联系、服务群众体系,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2008年省财政进一步加大对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投入,提高单个村的补助标准,增加建制村的补助数量。
(四十三)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和村务公开制度,依法保障农民群众的选举权、知情权、投票权、参与权、监督权,充分发挥农民群众在村级治理中的主体作用,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推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和村“两委”领导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坚决制止利用宗教、宗族、家族势力干预基层经济社会事务管理的行为。坚持和完善“一事一议”制度。继续扎实推进村务公开,建立答疑纠错的监督制度。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搞好民主法制示范村建设,增强农村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法制观念。完善国有农场工会组织建设,发挥职代会在发展管理中的作用。
(四十四)加强乡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农村党员干部经常性教育培训机制,开展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办好全省农村党员干部农业经济与管理专业函授大专班,加强基层公务员培训,培养建设新农村带头人。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和选派机关干部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就业等办法,选拔和储备村级领导班子人选。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选任乡镇干部的工作力度。建立农村基层干部激励保障机制,探索提高村干部报酬待遇和离任补偿的有效途径,逐步建立相应的村干部社会保障制度。
(四十五)探索乡村有效治理机制。完善村“两委”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规范村“两委”工作。引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更好地发挥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各级党组织领导下,培育和发展服务“三农”的社会组织,发挥其在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实现政府行政管理和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良性互动。鼓励有条件的村建立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益服务员制度。支持和帮助乡镇企业建立工会基层组织。不断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创新农村社区管理和服务模式,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加强农村警务、交通和消防管理,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妥善化解各种不和谐不安定因素,维护农村社会治安稳定。严厉打击农村经济犯罪和黑恶势力犯罪,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九、加强和改善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
(四十六)强化对农业农村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切实增强做好新时期“三农”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把加强农业基础建设、发展农业生产、促进农民增收、保障农产品供给作为关系全局的大事来抓。要切实加强各级农村综合部门能力建设,充实力量,保障经费。要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形成上下贯通、职能对应的农村工作领导体系。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在工作安排、财力分配、干部配备上,切实体现重中之重的要求。
(四十七)围绕重点工作狠抓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切实担负起农业基础建设的相关任务,按照职能分工,明确责任。综合规划、江河治理、村屯整治、农村道路等公共设施建设项目必须由政府出资,包干到底。同时,要通过完善各项奖补制度,调动农民自觉参与农业基础建设积极性。要按照中央要求,充分利用财政增收形势较好的有利时机,针对当前农业农村发展的薄弱环节,集中力量办成几件大事,力争在农田水利、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设施农业、安全饮水、动物疫病防控、农业科技研发推广体系建设、农村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方面取得重大进展和明显成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科学制定工作规划,明确工作目标,确定时间步骤,落实配套措施,确保各项任务如期完成。
(四十八)积极营造全社会参与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氛围。巩固农业基础、加快农村发展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全省各行各业要结合自身的特点,发挥各自的优势,积极参与和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坚持和完善村企互助、城乡共建、部门帮扶等工作机制,努力形成城乡互动、齐抓共管、整体有序推进的工作新格局。各级政府应采取政策支持、舆论宣传、荣誉激励等形式,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对农业农村进行结对帮扶、捐资捐助和智力支持,营造强农惠农的浓厚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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