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在改善民生、促进和谐方面加强改革创新,把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作为首要任务,把促进社会公平与正义作为公安执法活动的最高准则,把方便人民群众工作、生活作为公安工作的着力点,推出了一系列利民新举措。
在交通方面,推进县级车管部门管理服务措施,对具备条件的县级车管所推进其承担部分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业务工作,简化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摩托车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深化机动车管理服务便民措施,推行由具备条件的汽车销售商、二手机动车交易市场代办相关机动车牌证业务,适时推行群众可以自编自选机动车号牌号码;年底前在所有省辖市全面推行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制度;改进高速公路大件运输审批管理,将全省高速公路大件运输审批权限下放至入口所在地高速公路交警部门。
在消防方面,构建“四纵一横”的消防工作责任体系,坚持阳光执法,规范自由裁量权,提高消防行政执法的准确度;加强和改进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四个层级的消防监督管理模式;全力做好奥运安保工作,开展未经消防审核验收就投入使用的建筑、建筑内部自动消防设施、安全疏散设施、消防产品打假等四个专项整治;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消防建设,建立健全农村防火组织体系,推进农村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提高部队的攻坚能力,培养一批灭火救援攻坚突击队员,确保在特殊灭火救援战斗中“拉得出、打得赢”。
在治安管理方面,缩短制发第二代身份证周期,推出送证上门、返乡人员办证“绿色通道”等新举措,启动全省电子安全印章审批及管理系统建设;推进城市治安防控网络建设,实现电子监控全覆盖,加快推进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形成专群结合、警民联防的防控网络;创新派出所警务工作运行机制,提高派出所民警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派出所的公用经费必须纳入县级公安机关财政预算,派出所公用装备和单警装备必须达到公安部的标准;整合各类信息资源,构筑集单一性、关联性、综合性为一体的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全省广大基层民警达到会网上立案、网上办案的目标;全面推行谁办案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和错案追究的执法责任制,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从2008年起,将逐年在治安岗位、户政岗位和派出所社区民警、治安民警岗位中,推行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制度。谭彦叙 吴丽霜 本报记者 王笑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