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连市内四区低收入家庭每户救济280元
|
 |
 |
| www.LN.XINHUANET.com
2008年01月31日 08:26:13 来源:大连晚报
|
大连开展大范围的临时救济活动;市内四区和其他区市县低保户分别给400元、300元,其他区市县低收入家庭给210元
我市正在开展大范围的临时救济和走访慰问活动。除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走访慰问外,对市内四区城市低保户,市政府将给予每户400元现金救济,对其他区市县城乡低保户,将给予每户300元现金救济;对市内四区城市低收入家庭,将给予每户280元现金救济,对其他区市县城乡低收入家庭,将给予每户210元现金救济。同时对上述困难家庭,还将给予每户10公斤大米、10公斤面粉和2.5公斤食用油的实物救济。昨日上午,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做客“中国大连”政府门户网站,就大连城乡社会救助相关问题和市民进行在线交流,交流中透露了上述信息。
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就“如何保障困难群众在物价上涨情况下的基本生活”中指出,为应对物价上涨,2007年下半年我市已采取了临时救济的方式保障困难居民生活水平不下降。2008年1月我市又大幅度提高了城乡低保标准,这些措施都有效地解决了因物价上涨给居民生活带来的困难。2008年我市将密切关注物价变动情况,尽快研究建立城乡低保标准与物价、消费水平及城乡居民收入联动机制,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
就市民提到在农村申请低保的条件和程序,有关负责人解释道,凡持有本市农业户口的家庭,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收入或实际生活水平低于户口所在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可申请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户主通过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向所在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村(居)委会受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委托,对申请人家庭收入和实际生活状况进行核实,召开村(居)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并将经核实的申请人情况和民主评议结果进行公示,公示三日后无异议的,由所在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发给《大连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表》,审查后连同其他证明材料一并报县(市)区民政局。■通讯员 曾辉 首席记者 马野新
|
①
|
凡本网注明“来源:新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新华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新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 ②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新华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 ③ |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