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资料:也需三种
市民申购经适房,需要提交哪些资料呢?据悉,想申购经适房需要提交以下三样资料,分别是身份证明、家庭收入证明和住房情况说明。
身份证明:需要递交户口簿、婚姻情况证明、身份证;
家庭收入证明和住房情况证明:从业人员要由单位开具;无就业单位或从事个体经营的市民,由所在社区确认后到街道办事处开具。
值得说明的是,有房但建筑面积符合购买条件的家庭,还要提供住房权属证明或承租公有住房证明。
承租公有住房或享受过房改优惠政策的居民,住房面积计入家庭住房面积。
那么,符合条件的市民如何申购经适房呢?记者了解到,符合申购条件的居民,要拿着上面所说的资料,向户口所在社区提出申请。
为了保证能让真正住房困难的居民住上经适房,保证经适房申购的“阳光”操作,购买经适房总共需要过申请、社区确认、街道初审、各区复审、社区公示等七大关。
过了这“七关”以后,申请人就可以持经适房购买通知书,到指定的销售部门购买经适房了。
购房之后:出售受限
市补贴办相关负责人表示,符合条件的家庭,每户只能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购房人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5年后方可出售。而且,购买的经适房不得出租给他人。
如果因为居民实际情况确实需要在未满5年内出售经适房,其住房由相关部门考虑物价因素后按原价折旧后收回,或由出售人按照出售收益的50%上缴增值收益。
记者了解到,为了保证让真正有困难的家庭住上经适房,沈阳市规定:经适房不得骗购、不得出具虚假证明为他人谋得经适房、开发单位也不能擅自向不够条件的人出售经适房。
对擅自向未取得资格的家庭出售经适房的建设单位,由区里责令限期收回,并建议有关部门对建设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罚。骗购经适房的个人,责令限期腾退;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还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据悉,目前全市各区、县(市)均已启动经适房的建设工作。
主任记者 张晶 实习生 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