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父母离异借住姥姥家 “不好意思管他们要钱”女孩放学后开摆地摊 一干就是3年
14岁女孩,每天一放学就拎上两个塑料袋带着三个馒头出发去摆地摊。
她说她是在练习自立,更是为了“活得有尊严”。
14岁的她摆地摊已3年
小丹(化名)家住沈阳市苏家屯区,今年上初一。记者昨日在她的地摊前见到了她:梳着马尾辫、别着卡通小发卡,满脸稚嫩的笑容,一只手还握着三个馒头。
“这些是我手编的,这些是钥匙链,这边是艺术品挂件……”小丹蹲在旁边给顾客介绍。
说起自己摆地摊的经历,小丹一点也不隐讳,她说她是从5个娃娃做起的。“5个娃娃是小时候妈妈给的,后来为了挣点钱吃饭,卖了15块钱。”小丹说那是2006年的事,然后她用卖娃娃的钱上了些小物件继续卖,一卖就是三年。
昨日,一位散步的大爷告诉记者:“这孩子可自立了,我看见她摆三年摊儿了,东西越来越多。”
“感觉这样生活得有尊严”
同学小静告诉记者,小丹挣钱养活自己,还特别能吃苦,在路边一蹲就是三四个小时,晚上9点多才一个人回家。小丹告诉记者,为了防身她正学习跆拳道呢,“晚上回家就不怕被欺负了。”
问起为啥要辛苦地摆摊?小丹的一番话让记者很是吃惊,她说是为了“生活得有尊严”。
小丹的父母因为感情不和在她三个月大的时候离婚了,她一直和妈妈生活在一起,并借住在姥姥家。昨日,小丹告诉记者,由于妈妈在沈阳市内打工,几个月才能见一次,“我妈也没钱,姥姥、姥爷只给我吃饭的钱,他们去旅游了,家里现在只剩我一个人。”
“妈妈挣钱不给我,我没问过为啥。”小丹说,她心里知道,妈妈是给她攒着呢。然后她又用非常成熟的口吻告诉记者,她也能理解姥姥、姥爷的做法。
小丹告诉记者,姥姥供她上学,“我不好意思管他们要钱交学校喝矿泉水的费用,就自己挣呗,这样生活得有尊严,还随便了!”
女孩:“摆摊不是我的目标”
“我现在有存折了,不多,攒起来留着毕业时用。”小丹告诉记者,摆摊不是她的目标。“我喜欢唱歌、跆拳道、跑步,将来我初中毕业后,要去技校,发挥特长学真本事。”小丹说,她体育好,马上还要代表学校参加省里的3000米长跑比赛,去年得的是冠军,今年她还要为学校争光。
昨日,小丹摆摊时还碰到了一些同学,“这回我脸可丢大了,又被他们看到了!”但很快她又开朗起来。忙活了一阵后,她才想起吃三个馒头……
记者得知,小丹的家人都知道她在摆地摊,她说家人不反对。
昨日22时许,记者联系上了小丹的妈妈。她表示,因为家庭条件有限,平时给孩子的钱确实较少,同时也是怕孩子乱花钱。对于小丹“为尊严”摆摊一事,小丹妈妈说,那是孩子的心里话。但对于小丹晚上9点以后一个人回家,她表示离得远确实忽略了孩子的安全问题。
(记者 李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