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制定野生动物保护条例
祸害家畜和庄稼的野生动物究竟怎样处置?
昨日,在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刘福仁等10名省人大代表提出了关于“制定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的议案。
近年来我省生态正在全面好转,但一些野生动物繁殖太快,超出了自然界承载量。
议案中指出,以野猪、野兔、野鸡等为例,每年繁殖的数量都是数倍甚至十几倍的增长,农作物成为侵害的对象,更有甚者伤及到农民。
正在实施的《辽宁省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条例》,只是对保护品种和严惩打猎作出了规定,缺少细化的保护措施等。议案中建议,省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调查研究,尽快出台野生动物保护条例,明确珍稀野生动物保护措施以及保护设施的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