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织网 医疗保障进入万家
家住沈阳市沈河区的四年级小学生左钦身体接连遭受疾病侵扰。记者在沈阳市红十字会医院儿科病房见到左钦时,已经是她开学以来第二次住院了。不幸中的万幸,她赶上了沈阳市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并成了第一批受益者。
在沈阳市红十字会医院儿科大夫的精心治疗下,小左钦的大叶肺炎已经进入恢复期,很快就要出院了。陪护的左钦伯母对记者说:“医保可解决大问题了,今年这孩子闹了两次病了,一听说住院,我这腿肚子直哆嗦。”她告诉记者,左钦生活在低保家庭,生活状况可想而知,就怕有个病有个灾的住院。第一次住院,大夫告诉他们钱先由自己垫上,费用可以到沈阳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报销一部分,还没来得及办呢,小左钦又患上了大叶肺炎,高烧近40℃,赶紧送进了医院。这一次,沈阳市红十字会医院已经完成了电脑升级,拿着医保卡,交一定的押金就可以直接住院了,现在他们只需承担扣除医保报销费用后的剩余部分。
她说:“住院时交了1000元,住了都半个多月了,到现在还没用完呢,医保真救急呀,太感谢了!”
在沈阳市红十字会医院住院部,主任朱秀敏帮助记者查看了左钦当期的费用情况,到记者采访时,她住院实际发生费用2002元,医保报销1475元,住院时交的1000元仍剩余473元。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医疗保险处处长闫彦说:“推进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建设,实实在在是政府把改革开放的成果惠及老百姓的具体行动。”
据介绍,近年来我省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已经取得较大成效。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公务员医疗补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等为辅助的城镇职工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基本建立,预计至今年年底参保人员总数将达到1060万人,覆盖面达到87%;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全省也已初步建立,覆盖面达到90%以上,农民的医疗保障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医疗救助制度普遍建立,城乡特困人群的看病难也得到缓解。
从政策层面上看,我省城乡居民当中还有一个群体处于由政府支持的医疗保障网络之外,主要是城镇的18岁以下青少年和60岁以上没有工作单位的老年人。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要求,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这一群体的医疗保障问题,主要领导同志多次批示,省委、省政府还决定把全省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纳入2007年“十大民生工程”当中。
为了推进这一工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早在去年6月就着手进行基础调研。他们通过调查初步掌握,目前我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以外还有830万左右的城镇居民,居民主体是18岁以下青少年和60岁以上无工作单位的老年人,由于缺乏制度安排,受到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困扰。
为解决这一群体的医疗保障问题,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现有医疗保障制度,迅速形成试点工作方案,并与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保障标准,在《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出台后不久,迅速出台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我省被国家列入今年首批79个试点城市中的沈阳、大连和葫芦岛市在今年9月1日同时开始了试点工作。
闫彦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一项个人、家庭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各级政府都安排相当规模的资金对这一保障体系的建设给予支持。”
我省规定,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试点地区政府根据当地财力情况,对参保的城镇居民按不低于年人均40元给予缴费补助。其中对城镇居民中的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老年人等困难人群要实行重点补助,具体补助标准为:在每年人均补助不低于40元的基础上,对属于低保对象或重度残疾的未成年人,每年再按不低于10元的标准给予参保缴费补助;对其他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岁以上的老年人等困难居民,每年再按不低于60元的标准给予参保缴费补助。
熟知城镇居民生活状况的闫彦说:“在我们其他各种保障制度解决了老百姓的吃饭问题以后,还有什么是老百姓的最大顾虑?当然是健康问题,而且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健康风险是个人力量无法承担的。从这个角度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给百姓带来的好处,是很难用语言来描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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