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在简陋破败的老屋里,那时的黄少权因肢体残疾,感到生活很无望、很茫然……
从茅草屋到小砖房,再到现在的两间40多平方米的红砖大瓦房,45岁的黄少权仿佛做梦一般。这些都是政府给的,尤其是政府给家里办了低保后,他与83岁的老母亲有了经济来源,每月能拿到保障金了,母子俩那个高兴啊……这是铁岭市清河区大孟屯村一个普通农民家庭发生的一幕。
在辽北铁岭乡村,广大贫困农民亲切地将政府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金称为 “咱的救命钱”。其实,农村低保制度就像灿烂的阳光一样,滋润着像黄少权一样的特困农民。
时下,铁岭农村低保对象有88734人,占全市农业人口的4.2%,比2006年年底增加10094人;人均救助额36元,比2006年增加10元,“应保尽保”在这块黑土地上成为现实。
对农村低保工作“高看一眼”
铁岭市地处辽北,属经济欠发达地区,也是自然灾害频发的区域,农村贫困人口比例较大,社会保障任务艰巨。铁岭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生工程,尤其是对农村特困户更是给予全面关注。从2004年开始,全面推进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建设,2005年逐步全面建立农村低保制度。
铁岭是大农业区,筹集资金是个大难题。在市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市委、市政府对农村低保工作“高看一眼”,鼎立支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资金投入。今年共筹集农村低保金4184万元,比去年增加1729万元。
“系统工程”规范运行
66岁的老汉宋宪明一家真叫祸不单行。老两口年迈无劳动能力,膝下只有一个25岁的儿子,指望儿子能养活全家,可去年的一场车祸让儿子成了残疾人,眼巴巴看着那5亩多地,生活没了依靠。
“没有政府的保障金,咱家根本就没有活路啊!”宋老汉拿着刚从乡邮政储蓄所领出的第三季度保障金,情绪激动地对记者说。
有人把农村低保建设工作比喻为 “系统工程”,一点也不夸张。如何让党和政府的温暖及时播撒到困难农民的心田,需要做大量细致入微的工作。
铁岭市“量体裁衣”,把“系统工程”做实做细。首先,合理制定保障标准,始终坚持三条原则: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最低需要的原则;与经济发展水平相一致的原则,在财政承受能力范围内确定低保标准;政府救助与劳动自救相结合的原则,既突出政府救助的责任,又鼓励劳动者生产自救,防止标准过高出现“养懒汉”现象。其次,准确界定保障对象,维护低保制度的公正与公平;再次是严格规范审批程序,严把“三个关口”,即低保对象入口关、低保资金发放关、低保工作社会监督关,做到在审批程序上坚持一个“严”字,确定保障对象上坚持一个“准”字,在核实家庭收入上坚持一个“实”字,在资金管理发放上坚持一个“便”字(方便群众)。
目前,铁岭农村低保金全部实现了社会化发放,特困家庭的农民持《低保金领取证》和储蓄存折就能从邮政储蓄所拿到保障金。
“分档救助”动态管理
记者注意到,铁岭市千方百计力争使这项“阳光工程”真正发挥效力,让真正的农村贫困群众沐浴到阳光雨露。
该市最大的亮点就是“分类实保、分档救助”,即对重病人、重度残疾人、高龄老人、单身(亲)家庭、未成年人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人员等特困人员实行分类救助,分类救助人员占低保对象总人数的20%。通过分类、分档救助,既公正合理,符合农民意愿,又提高了救助实效。
切实强化动态管理,实现
“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去年该市通过动态管理,新增低保对象11787人,退出低保12991人。同时,妥善处理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等其他各项惠农政策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政策的整体效益,帮助和鼓励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开展生产自救,提高经济收入。
记者 朱 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