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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11

  对于720万沈阳人来说,因周边环境沙漠化趋势严重,因此渴盼绿树成荫、芳草遍地一直是一个梦想。然而,地处沈阳西北角的一个小村落,前不久做出令沈阳人吃惊之举:25户农民因不满补助款迟迟不到位和生活无着落,竟在一夜间砍光亲手栽下的350余亩用于防风固沙的生态林。随后2人被刑拘,20余人被取保候审,村长也曾被“双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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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辽宁频道 文图:范春生 刘晓东 编辑:陈黎明 赵泳 监制:陈孟阳 审发:焦点网谈栏目组
碗口粗细的半截小树堆放在各家门口
防风固沙的生态林被砍得精光
夜色下男女老幼齐上阵挥刀向小树  

 

  在接到沈阳市康平县苇塘村发生严重毁林事件的线索后,记者前不久驱车赶到康平县山东屯乡苇塘村武家组。一进村,映入眼帘的便是一垛垛略带青色、碗口粗细的半截小树,堆放在各家门口。
  在村子路口,几乎看不到村民,偶尔遇到一、两个人也是行色匆匆。一见记者的行装打扮便露出惊恐的神色。碰巧,记者遇到了新当选村主任白泽印的妻子和老父亲。记者说明来意后,白泽印的妻子突然哭了起来,表示无论如何不能接受采访,不能谈及砍树的事。她说,自己的丈夫白泽印已被“双规”,家里人担心遭到“官方报复”。
  经记者相劝,白泽印的老父亲心动了,跟随记者上了车想介绍砍树的原委。但没成想,白泽印的妻子突然哭着冲了过来,喊道:“爹呀,你咋地呀,你嫌害你儿子还不够啊!你还让不让我活呀!”见此情景,老人无奈地转身回家了。
  记者不得不挨家挨户做一些村民的工作。经苦口婆心地劝说,20余户村民代表才心存疑虑地聚到一起,讲述了他们被逼无奈挥起镰刀砍树的原委。57岁的村民代表姜树军说,被砍掉的350多亩林地原本是一片水田,最早在18年前打了第一眼井,1997年村里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又打了13眼小井开发水田,每眼井及配套水泵投入了2300元。
  然而2002年春,县乡的领导来到村里,说是要按上级要求防风固沙,要毁了水田,以“三北防护林”名义种上树苗。村民吕殿军、闫凤琴等人说,水田最差时亩产也有1000来斤,属保护性农田,是大家的主要生活来源,为此当时绝大多数村民没有在种林合同上签字。
  吕殿军说,在村民和政府僵持之际,不知哪个部门从康平县监狱拉来一车犯人,这帮犯人先把树坑挖好,然后政府做村民的思想工作。当时村民们既无奈又害怕,于是哆哆嗦嗦把小树苗种上了。
  可怜的小树苗尚在襁褓中,便又惨遭“夭折”。今年4月13日晚,苇塘村几十名男女老幼趁着夜色,带着镰刀来到村东头的林地。达成默契的村民们见到树林,怀着极其复杂的心情一棵棵砍了起来。不到天亮,350亩用于防风固沙的生态林就被砍得精光,留下了一片树茬。

村民和村干部对砍树的原因说法不一

村里到处都是被砍的小树
生态林补助款不到位“惹了祸”  

  姜树军、吕殿军、闫凤琴等村民们反映,4月13日晚把自己亲手栽下的小树砍掉,主要是由于补助款不到位,失去了旱涝保收的水田,生活保障受到威胁。
  记者调查发现,这起严重毁林事件的背后,至少有两个方面的因素不容忽视:
  一、补助款不到位是“导火索”。据记者了解,康平县林业部门后来是按照“退耕还林”政策给予苇塘村农民补助的。这个补助政策是:种1亩林地按1.5亩补,每亩补助大米149斤,外加生活补助20元。但令村民气愤的是,2002年补助去年才到,2003年的补助今年过了好几个月也未发下来。这次大家集体砍树只有一个想法:砍了林子再种上水稻,维持基本生活。
  二、逼迫农民毁田种树违背政策。记者于5月13日来到辽宁省三北防护林办公室和辽宁省退耕还林办公室。两个办公室的负责人均证实,发生毁林的康平县苇塘子村这片350多亩林地不属于“三北防护林”的范围,但确实是防风固沙的生态林,县、乡有关部门以“三北防护林”名义向农民施压,是不妥当的。况且,不管是“三北防护林”,还是退耕还林,必须以农民自愿为前提。
  辽宁省“三北防护林”工作总站站长张仁还说,国家对“三北防护林”建设是有投资的,每种一亩林子给补助100元左右,而退耕还林的补助更多一些,康平县林业部门当年强迫农民在大片水田上种树,是不合理的。
  记者在国务院《退耕还林条例》上看到这样的规定:“退耕还林应遵循政策引导和农民自愿退耕相结合……基本农田保护范围内的耕地和生产条件较好、实际粮食产量超过国家退耕还林补助粮食标准且不会造成水土流失的耕地,不得纳入退耕还林规划……”林业专家则指出,苇塘村这片350余亩保护性水田土质是最好的,依照这个规定,不该被毁掉种树,而且农民就此长期上访,没引起重视,最终酿成苦果。
  负责处理毁林事件的康平县林业局副局长董国军说,苇塘村的这片林子属“三北防护林”工程的一个重点防风固沙区,当年毁田种林地时,农民是自觉行为。董国军认为发生这起恶性事件,主要责任在新当选的村主任白泽印(先被“双规”后放出),他是幕后指使者,在竞选时曾承诺:当选后满足村民的愿望,砍林还田。
  康平县林业局局长柳金龙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则强调这一观点:今年的补助迟迟发不下来,主要是国家大的政策调整了,责任不在基层。他还坚持认为,当年农民是自己挖的坑,愿意种树,当时农民认为种树比种地合适。
  柳金龙的这一说法招来大多数苇塘村村民的否认。村主任白泽印在见到记者时澄清说,自己在竞选村主任时根本没有什么承诺,村民集体砍树完全是自发的行为,与自己无关。

毁林悲剧的板子只该打在村民身上?  
毁林的责任到底该由谁来承担


  苇塘村毁林事件发生后,一些砍树群众竟不知严重后果,还于次日凌晨来到沈阳上访,继续反映他们的呼声。根据相关的政策和法律规定,沈阳市与康平县的林业公安部门对20余位村民采取了刑事拘留、行政拘留等司法措施。大多数村民在交了1000元的“取保候审保证金”后,被放了出来。
  记者在苇塘村采访时,闫凤琴、吕殿军等被取保候审的村民出示了“取保候审保证金收据”。记者发现在这个收据的收款人一栏,竟填着“康平县林业局”的公章,而不是公安机关的公章。
  对此,康平县林业局的领导解释说县林业公安部门刚刚成立,就设在县林业局里面,这笔款本应由沈阳市林业公安部门收,但因当时的时间较紧以及其它原因,康平县林业局就暂时代收。康平县林业局负责人承认,这个收据严格来说确有问题,行政机关没有执行司法处罚的权力,过后应该给村民补上正规的收据。
  连日来,记者先后两次来到苇塘村,了解到村民们一方面担心为砍树还要承担更大责任,同时也觉得冤屈,觉得自己的真实意愿与生活状态无人知晓。他们强烈呼吁:牺牲最好的良田,强行改种林地,侵害了我们的合法权益,希望有关方面能介入调查此事,为村民讨回公道,有地可种,保证正常的生活需求。
  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辽宁社科院社会学所所长沈殿忠认为,从这起事件来看,农民砍树不是孤立的,当地政府和林业部门要负主要责任,农民尽管砍了树,但责任相对较小。在农民利益正受到高度关注的情况下,苇塘村这个毁林悲剧值得深思。
  一位农业专家指出,发生这起严重的毁林事件,是谁也不愿意看到的,它反映了在农村一些地方,在落实中央政策上尚存在误区,甚至也有"政绩工程"的因素在作祟,这要求我们的基层干部应该有更扎实的工作作风,更应时刻把农民的利益放在首位,而不能是“说一套,做一套”。(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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