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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要闻
日本打人男子至今没有道歉 被打女准备提起诉讼
    “从事发一直到现在,打人的一方从来没有人来探望我们,也没有以任何形式表达歉意。”==> 详细
被日本人暴打的中国女士拒绝"以钱调解"
  被打伤的两名中国女子躺在病床上,身上的伤痕渐渐转好,但笼罩在她们心灵上的阴影没有消散。
  “这不是可以用钱解决的问题。”两女士针对打人方面提出来的“以钱解决”方式说:“我们一定要讨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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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日本男子在大连暴打中国女士
    2004年5月7日23时40分许,位于大连市中山区的花香维也纳公寓1905房间的两名日本男人、一个中国女人将隔壁1906房间的李女士和张女士打得遍体鳞伤。 ==>详细
相关评论
· 法律专家刘楠来针对日本人暴打两中国女人提出观
  我个人认为,不要把个人或者一群人的行为跟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行为混同起来,中国人无论在国内还是在国际上的确有一个正确看待自己的问题,我们是一个中国公民,也是世界的公民,首先自己尊重自己...
·[金石评论]日本人撒野,媒体集体沉默说明了什么?
  “沉啊沉,不在沉中爆发,就在沉中死亡。”当大连的平面媒体保持沉没的时候,日本人在大连殴打我同胞在祖国的各地迅速传开,引起全国人民的义愤填膺。...我们有一种共同的朴素的爱国主义...
·[金石评论]这就是日本对中国的思维,而我们呢?
  如果说这两个日本公民非我族类,打人也代表个人行为,那么4月23日凌晨,日本右翼政治社团“日本皇民党”成员中驾驶宣传车撞击我驻日总领馆;再往前推,300多日本人在珠海集体嫖娼该如何解释?...

·医院确诊为脑震荡
  在铁路医院记者见到张女士脸部肿起,眼眶乌黑,胳膊腿上伤痕累累;李女士鼻梁下陷,嘴唇红肿,通过检查,张女士左眼、右膝挫伤;李女士胸外伤,鼻骨骨折,两人均确诊为脑震荡
·法医鉴定为“轻微伤”
  张女士的左眼已肿得只剩下一条缝,左脸变了形,双唇肿得话都说不清,两臂和双腿青紫伤有十几处,右大脚趾没了皮。大连公安机关的法医 伤害鉴定结果为“轻微伤”。
·被打妇女认定二日本人动手
  对大连市中山区刑警队干警宣布的处罚决定,两位当事人及其家属很不理解。张、李两位认为,在派出所里,她们俩人都指认两人动手,但不知为什么只处理一个。
·警方调查:一日本人动手
  10日下午6时许大连市中山区刑警队干警宣布,栗本友浩,是日本岐阜县镜圆中门町人。经他本人交待,打人时只有栗本友浩一人动手,所以公安部门决定,对其进行行政拘留15天。
·施暴男子有意道歉?
  10日,记者从受伤者之一张女士处了解到,两名被打中国女子已得到他人转达的消息,两名日本人有意向她们道歉,但具体的道歉方式目前还不清楚。

·两受害人:不要赔偿要道歉
  当警方要她们两位填写医疗费用及误工等赔偿事宜的单子时,两位女士拒绝了,她俩说,她们需要的是当众赔礼道歉,而不是多少钱的问题。
·伤者家属:对结果产生异议
  9日上午,当警方到医院送达法医鉴定后,受害者及其家人就对这一鉴定结果有异议。家属们说,法医鉴定一般入院后一周或更长时间才能鉴定出来,可这次真的是太快了。
·被判拘留15天“轻微伤”不能用刑法伤害罪来追究
  关键是法医鉴定的结果是“轻微伤”,只适于由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来处理,如果鉴定是“轻伤”或者“重伤”才能按刑法的伤害罪来追究。

为什么受伤的总是中国人
日本右翼驾车撞我总领事馆
国耻日日本人珠海买春

侵华日军毒剂伤人事件


这就是日本对中国的思维,我们该怎么办

  如果说这两个日本公民非我族类,打人也代表个人行为,那么4月23日凌晨,日本右翼政治社团“日本皇民党”成员中驾驶宣传车撞击我驻日总领馆;再往前推,300多日本人在珠海集体嫖娼该如何解释,试问,为什么不去撞别国驻日总领馆?
  有的学者指出我们对日应当有新思维,那么我们是如何来审视日本人对我们中国有什么样的思维、有什么样的新思维呢?中日邦交正常化已经几十年了,但无论是国与国,还是民间团体等的交往过程中,总是伴有不正常、不和谐的声音,根源就是日本侵略中国,在日本得不到全面的承认,从王选在日本“步履艰难”的索赔中可见一斑。
  “嫖娼”后日本人“全身而退”,把所有的耻辱留给我们,“撞击”因道歉也许会不了了之,那么就从这两个小日本开始,美国人在新加坡能“享受”鞭刑,日本人在中国同样也能也应该“享受”自己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中华民族受人凌辱的历史不会再有了。我们能做的也应该去做的只有自强,历史是强者的历史。


编辑/制作:徐如光


案件审查疑问重重
  显然,本案的争议一在于伤害事实的鉴定,另一则是日籍当事人恩田及同居女性有无参与打人。大连警方是这样统一口径的:处罚依据全由栗本友浩的口供为准。真正的受害者反而陷入了“罗生门”。
·法医鉴定有无猫腻
  受害方认为法医鉴定来得太快了,这固然情有可原。不少老百姓领教过司法机关的陋弊,所以本案中大连某司法鉴定机构效率如此神速不免让人产生怀疑。但怀疑终归是怀疑,受害方几乎没有可能找到证据以证明警方有违规。
·日籍男子制造噪音是否违法
  民法通则第九十八条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据此俩日本人深夜制造噪音行为侵害了受害人应该享有的人身权,受害人有权要求对方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给与适当精神损害赔偿。
·黄发女子何许人也
  对于5月8日与两个日本人在一起的女子,就像她留在网上的那张照片,始终是个不清晰的“背影”。事发后,她如同从人间蒸发,再也没有出现在媒体和公众面前。
·到底曾有几人行凶
  “一个人能有几只手、几只脚,在这么短的时间把我们同时打成这样?” 张丽群和李鑫回忆着说。张丽群说:“在派出所,两个日本人一直在用日语交谈,后来说只有一人动手,不能不让人怀疑!”
·警方不采用受害人口供是否违法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也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本案中受害人指控包括恩田在内的两男一女均有动手打人,大连警方却依粟本口供企图歪曲事实真相,并使另两名犯罪嫌疑人逃脱处罚。毫无疑问,从我们看到的新闻描述中可以判断,大连警方的行为已构成妨碍司法公正,故意制造错案混淆视听。
·警方新闻发言人为何缺位
  2004年1月2日公安部通报在全国公安机关实行定期新闻发布制度。日籍男子殴打妇女案虽非重大刑案,但一经披露即已引起全国瞩目,然而在事发当地大连警方却依然噤若寒蝉,这不免更让公众产生怀疑。新闻发言人制度本来是保障公民知情权,现在却成了花瓶。
 最新消息

事件起因:两名日本恶男在大连把中国女士打得伤痕累累。

  2004年5月7日23时40分许,位于大连市中山区的花香维也纳公寓1905房间的两名日本男人、一个中国女人将隔壁1906房间的李女士和张女士打得遍体鳞伤。

·打中国女士的两名日本男子下月将受审(6月4日)
·日本男子大连打人续:两日本人可能已经离境(5月28日)
·日本男子大连打人续:施暴者已被释放限制离境(5月25日)
·日本打人男子至今没道歉 被打女准备提起诉讼 (5月18日)
·黑龙江籍女子遭日本人暴打 已聘请律师准备起诉(5月11日)
·两日本人殴打中国女士:施暴男子有意道歉(5月11日)
·俩日本男子暴打中国女士 一打人者被拘15天(5月11日)
·撒野打人者被查处系大连恩田金属有限公司董事长(5月10日)
·打中国女士日本人身份查明 女士不要赔偿要道歉(5月10日)
·被日本人暴打的中国女士要说法不要金钱(5月10日)
·
两名日本恶男在大连把中国女士打得伤痕累累(5月10日)
·两名日本男子在大连殴打中国女士(组图)(5月10日)
·两名日本男子在大连暴打中国女士 (图)(5月9日)
图片报道

浑身是伤的张女士

李女士嘴唇打烂

张女士内耳震荡

被打李女士鼻骨骨折

被打者张女士

打人的日本老男人坐在凳子上,这个中国女士转身背对

打人的两个日本人在
派出所内接受讯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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