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顾】
5月12日14时28分,四川汶川发生8.0级特大地震。当时,都江堰光亚学校教师范美忠正在上课,给学生讲《红楼梦》,班上大约有15个学生,有几个人没来上课。当时他很惊慌,并没有救助学生,而是自己跑出教室。
事后,他在一篇名为《那一刻地动山摇——5·12汶川地震亲历记》的帖子中,记录了自己在地震当时以及震后的经历。范美忠写道:“在这生死抉择的瞬间,只有为我女儿我才能考虑牺牲自我,其他人,哪怕是我的母亲,在这种情况下我也不会管的。”
传言已经被解聘
15日20时,记者联系上事件主角范美忠和光亚学校卿校长,卿校长说,学校已接到都江堰教育局转达的国家教育部通知,吊销范美忠教师资格证,学校解除继续聘用。
据了解,范美忠在5月12日20时许就离开了学校,至今仍未返回。6月11日晚上,范美忠接到了光亚学校卿校长的电话,表示都江堰教育局当日来校通知,转达国家教育部的指示,吊销他的教师资格证,因此学校也不能再聘用他了。
“我当时在外面,准备去一个朋友家里,所以也没问得特别清楚。”对于通知到底来自何处,具体内容怎样,为什么要取消他的教师资格等等这一系列问题,范美忠表示自己也不大清楚。他说,等他拿到文件,明确发文单位后,他会请律师对其提出诉讼,“凭什么取消我的教师资格?”
教育部还不知情
16日16时,记者联系上教育部新闻办,想进一步求证范美忠一事,以及他被取消教师资格的原因,但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教育部新闻办不知道这条消息,也没有发布过相关信息。如果有最新消息,教育部会在门户网站公布。但直至截稿时间,记者仍未见到有关取消范美忠教师资格一事的任何相关信息。
此外,截至16日20时,都江堰教育局的4部办公电话一直无人接听。都江堰教育局副局长王蜀勤除了不断重复自己在成都开会,不便接电话之外,对范美忠一事闭口不谈。
教育局有处罚权力
广州市人大代表、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永平认为,吊销范美忠教师资格,从法律上讲,其依据相当不足。“目前我国实行的是教师资格终身制。教师法规定了教师相关的权利和义务,比如说为人师表等等,但是并没有相关的法律责任的规定。也就是说,要取消教师资格应该达到什么样的条件,或者需要什么样的前提,教育法、教师法等在这一块是没有相关法律规定的。”
虽然法律文件没有明文规定,“但是教育部是有权使用行政命令或行政处罚,取消范美忠的教师资格的。”朱律师说教育部可以通过内部文件或是口头命令,取消范的教师资格,但真正有权作出书面决定的只有范美忠学校所在地的教育局。“因为教师资格证是所在地教育局颁发的,所以范如果要捍卫自己的权利的话,法律上是他可以向都江堰市人民政府进行申请复议的,也可以直接向当地的法院提请诉讼,但前提必须是有书面决定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