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很多明星都跟李湘一样遇到过“陪酒”事件,她们也对某些单位的强迫陪酒非常不满。不过,有些明星及其经纪人就很聪明,懂得如何处理,一起来看看吧:
曹颖(主持人):合同一定要写明确
我们一般在接活动之前跟主办方说好,除了主持节目之外的活动,我们一概不参加,而且会在合约里写得很清楚,主办方会很知趣的。
张恒(演员):跟经纪人或助理一起吃
我应该都是朋友,才一起去,一个人肯定不会去的。肯定会跟着经纪人或者助理一起去。
李霞(主持人):沟通好的话,不会闹这么僵
通常在这种活动完了之后有一个庆功宴,如果正好我也没吃,而且很饿当然就会去吃,反正也要吃饭的。如果真的是很累,不想吃东西就不去。反正我没碰到因为不去吃饭,跟主办方闹这么僵的情况,如果跟别人说清楚,沟通好的情况下,他们不会为难吧。
何静(歌手):如果让我陪酒,那就打架
当然遇到过要求吃饭的,反正我一般就是看邀请人,如果那个中间人很为难的话,我就去一趟。其实作为演员本身来说,愿意去就去,不愿意就不去,完全是她自己的权利。我觉得应该把这些事情说在演出之前,你请她的时候就说清楚,要不然就接,要不然就不接。
我觉得他们主办方有问题,既然人家都付出自己的劳动了,你何必好事不做到底?我绝对不在饭桌上喝酒,打架就打架,无所谓。
孙宁(演员):以和为贵
我的观念是不管出门做什么,尽量大家都是以和为贵,尽量不要有一个矛盾激化它,如果避免不了已经发生的话,大家也尽量说清楚,别有什么误会。作为艺人来讲,自己要谨慎。作为主办方,其实事情都可以好商量,没有必要那么极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