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辽宁频道4月26日消息(记者姚剑锋)日前,辽宁省政府法制办就《辽宁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草案)》向社会征求意见,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资金支持、创业扶持、技术创新、权益保护等问题在辽宁有望得到解决。
据了解,对中小企业的权益保护成为《草案》的重中之重。《草案》指出,中小企业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中小企业的合法财产,不得非法改变企业财产的权属关系,不得违法向中小企业实施收费、罚款,不得向中小企业实施摊派。
资金问题一直是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为了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草案》指出,辽宁省政府应当在省财政预算中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在本级财政预算中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应当随着地方经济增长逐年增加。
《草案》还指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引导、支持民间资金进入风险投资领域,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草案》还指出,对在科技创新中技改投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中小企业,可按有关税收规定享受技改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政策。
此外,《草案》中还鼓励中小企业参与国企改制,支持中小企业采取收购、兼并、控股、参股、租赁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集体)企业改革与重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