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辽宁频道4月18日消息(记者姜敏)18日上午,一个专为困难职工、农民工、工会组织及工会干部免费提供法律帮助的法律援助机构——“沈阳市职工法律援助中心”宣告成立。该中心是全国副省级城市第一家经司法部门批准设立的地市级职工法律援助中心,为工会维权开辟了一条新渠道。
据介绍,这个职工法律援助中心直接面对困难职工群体,解决困难职工、农民工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请不起律师,打不起官司”的问题。该中心主要有八项职能:为困难职工、农民工、工会干部和工会组织提供法律、政策咨询;研究制定本地区职工法律援助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本地区职工法律援助工作;开展非诉讼法律援助工作;承办诉讼、仲裁类法律援助案件等。
法律援助的方式包括接待来信来访,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由法律援助中心安排律师承办诉讼、仲裁类法律援助案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