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辽宁频道11月12日消息(记者任鹏飞、黄芳)记者从辽宁省政府了解到,到今年10月底,在辽宁开展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通过帮助和引导,84%的乡镇食杂店建立了进货台账制度,全省322家没有卫生许可证的餐饮单位被勒令停业。
乡镇食杂店的进货台账主要包括货物名称、进货数量、供货地和单位、销出数量、库存数等信息。两个月来,辽宁工商部门对乡镇食杂店进行拉网式排查,摸清已建立进货台账制度的食杂店数量,责任到人,逐户落实。
辽宁省规定,乡镇食品经营者必须将送货信誉卡统一粘贴在进货台账上面备案,以便出现食品质量问题时进行核查。实行登记备案制度以来,沈阳市已登记备案食品流动送货车287辆,乡镇食品经营者的责任意识明显增强。
据介绍,流通领域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环节,辽宁在专项行动中,重点整治了农村和城乡接合部、旅游景区、车站码头以及食品经营比较集中、无照生产经营问题突出的区域。两个月来,辽宁清理不合格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38.2吨,87%的县城以上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建立了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