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辽宁频道7月30日消息(记者
孟唤)人每天都离不开食品,辽宁省工商管理部门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中,不打战役、不搞突击,通过建设一系列制度,常抓不懈,初步实现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日常化。
据介绍,近两年来,这个省工商系统努力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他们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内部实行责任追究等8项制度同时,还重点在行政指导、规范经营行为方面,建立健全了5项制度,通过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使得各项制度建设落实到位。
据悉,这5项制度如下:
——进货验收制度。具体按照《辽宁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行政告知书》规定的要求经营者严格验收食品质量。
——购销台账制度。积极引导、督促食品经营者采取多种形式建立进货台账,如实记录食品进货时间、来源、名称、规格、数量等;从事食品批发的,还要记录销售食品的流向、时间、规格、数量等。
——“诚信承诺”制度。积极引导、督促食品经营者公开向社会承诺,不购入、销售不合法的食品等,主动提供销售凭证、处理消费争议等。
——协议准入制度。积极引导、督促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等市场,开办方对肉类、蔬菜等农产品、水产品和畜产品实行“场厂挂钩”、“场地挂钩”等协议准入制度。
——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一是引导市场开办方购入快速检验设备,对肉类、蔬菜等农产品、水产品和畜产品进行快速检验,并与市场经营者签订协议,对快速检验发现的不合格食品退出市场。二是按照《辽宁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行政告知书》要求,引导、督促食品经营者对自行检查发现和有关部门公示或告知的不合格食品停止销售下架,并按照规定处理。
日前,记者从辽宁省工商管理局获悉,今年以来,这个省工商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18.24万人次,共检查各类食品经营者35.97万户次。共清理食品无照经营业户4459户,查办食品违法案件4154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