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辽宁频道7月2日消息(记者张非非、任鹏飞)辽宁省阜新市原市委书记王亚忱退休后经商赚钱,从2002年开始,通过假出资、假验资、假身份等非法手段,将他人投资数千万元的公司和项目据为己有。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判决,王亚忱因犯虚报注册资本罪、职务侵占罪,对其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8年。
退休书记当总监,逼供出让董事长
王亚忱,男,现年75岁,吉林省双辽县人。
1980年任朝阳重型机器厂厂长,期间,他因为在国有企业实施大刀阔斧改革,成为全国知名的企业改革家,具有一定影响的“朝重经验”,在全国被宣传推广。
1985年任朝阳市委副书记。
1987年任阜新市长。
1988年底任阜新市委书记。
1993年任阜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1998年退休。
退休后的王亚忱不甘寂寞。2002年2月,他看准阜新商人高文华开发的阜新商贸城项目,利用其退休市委书记的特殊身份,以顾问名义进入高文华的双龙公司,后任商贸城项目总指挥和“财务总监”。
在公司站稳脚跟后,王亚忱向高文华提出以其具有
“南非国籍”的儿子王晓军的名义,在没有资金投入的情况下,与高文华合资重新注册一家外资企业华隆公司,以获得政策优惠。王晓军以外商的身份占40%股份,高文华占60%股份,其后高文华被迫同意。
被称为阜新“商业航母”的商贸城,坐落在阜新市解放大街北段,占地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9万平方米,其规模和气势,称之为“城”,毫不为过。2003年8月,阜新商贸城主体竣工,销售势头很好。王亚忱又要求高文华再出让10%的股份,双方股份各50%,高文华没有同意。2004年初商贸城竣工时,王亚忱要求高文华把公司董事长的位置让给王晓军,遭到高文华拒绝。恼羞成怒的王亚忱不惜捏造罪名,向阜新市公安机关举报高文华涉嫌犯罪。2004年3月2日,阜新市公安局派出警察,在未履行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在北京将正在北京寻找律师帮助的高文华抓捕,并强行押回阜新市,随之关押11个月。
银行凭证公然造假,他人财产如愿接收
记者采访了解到,由王亚忱一手策划成立的中外合资企业华隆公司不仅是假出资、假验资,而且是假身份,其800万元注册资本金是造假伪造的。
据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2002年5月21日、22日王亚忱派人到中国工商银行阜新市分行建新支行开立两个账户,分别存入4800元和3200元现金。取得银行存单回执小条后,他们拿来两张空白银行存款单,分别填写了480万元和320万元的存款额,然后剪下、粘贴到两张真正的存款单上,经过复印,存入银行的4800元和3200元就变成了480万元和320万元。在验资机构人员不负责任的情况下,取得了虚假验资报告,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随后,领取了实收资本800万元人民币的营业执照。
在阜新市内解放大街北段,记者看到这艘被当地人称之为阜新“商业航母”的阜新商贸城,其规模和气势令人咋舌。主体建筑6层,3层连排商铺不下几百间,还有一个上千平方米的空中休闲娱乐购物广场,商城内东西向有两趟百米长的步行街,从酒店、洗浴、网吧到时装店一应俱全,应有尽有。
“在职时有权,退下来要有钱”,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把高文华送进监狱后,王亚忱开始侵占华隆公司资产:
首先,把阜新商贸城A座东主楼第6层1700多平方米的商业用房分给了儿子,按五星级标准装修成豪华、浪漫的婚礼城,注册了祥和大酒店,后来,以他人的姓名办理了手续。
其次,把阜新商贸城A座东主楼第4层、第5层3500多平方米的商业用房占为已有,按五星级标准豪华装修,注册了海洋大酒店,法人为儿子王晓军。
再次,把阜新商贸城B座主楼D第4层、第5层3500多平方米的商业用房分给儿子王晓军,按五星级标准进行豪华装修成商贸宾馆,法人为王晓军。
随后,王亚忱以华隆公司的资产登记注册阜新华隆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王晓军为法人,将阜新商贸城8万多平方米房产的物业管理权、收费权据为己有。
记者在阜新市内王亚忱的住处看到,这里是一幢2层起脊洋楼,王亚忱家住其中的一半,有两道铁栏将其与街道隔开,铁栏内是十几米宽的绿化带,洋楼上有很大的露台,与周围密集的普通居民楼相比反差大。
加强对离退休干部监督管理
“王亚忱案”提出了许多新课题:如何使离退休党员干部保晚节?如何规范干部离退休后的商业活动?应采取怎样的回避制度?诸如此类的问题,值得各级党政机关展开深入细致的探讨与研究。
在建设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各级党政机关应从“王亚忱案”汲取教训,对领导干部离退休后在“老地方”从事经济活动应给予严格约束。
警示一:离退休领导干部不应成为“自由人”。例如,王亚忱在位时没有出事,退休后违法乱纪,其根源和深层原因是,他自以为“退休之后没有人管了”。中共阜新市委的一位干部说,王亚忱这几年在阜新违法乱纪,市里一些领导干部是知道的,但得不到有效监管,其关键在于大家“遇事绕着走”或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警示二:要改变“离退休干部监督在职领导干部、在职领导干部监督不了离退休干部”的状况。阜新市组织系统的一位干部说,对在职干部可以进行任职考核等多方面的监管,但是,对离退休干部往往在生活上关心比较多,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没有明确规范,特别是像王亚忱这样从主要领导岗位退下来的省管干部,仅仅剩下一个老干部局,无法对他从事的非法活动进行问责。
警示三:加强对离退休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不能停留在口头上。一些在职干部认为,遵守党纪国法不仅是对现任领导干部的要求,也是对离退休干部的要求。
“王亚忱案”暴露出的问题,提示人们反腐败的关口应当
“前移”,过去普遍认为,领导干部退下来后,无职无权了,但王亚忱退休后仍然具有较大的社会能量和影响力,以至于他可以为所欲为。
如何监督、管理离退休领导干部,是个需要研究的课题。上一级党组织应当定期对留在任职地的离退休领导干部进行走访,了解他们的日常活动和思想动态,以有效防止类似案件发生。(新华社专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