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辽宁频道7月1日消息(记者任鹏飞)记者从大连商品交易所获悉,为了进一步贴近市场、贴近会员、贴近投资者,提升交割延伸服务质量,大商所从7月1日起对指定交割仓库管理进行改革。
自7月1日起,大商所授权北京、上海和广州发展与服务总部负责所属地区指定交割仓库的日常管理,其他区域指定交割仓库的日常管理仍由交割部负责。
北京、上海和广州发展与服务总部负责区域如下:北京发展与服务总部负责区域:北京、天津、河北、山东;上海发展与服务总部负责区域:上海、江苏、浙江;广州发展与服务总部负责区域:广东、广西、海南。
大商所表示,北京、上海和广州发展与服务总部对仓库日常管理的主要工作,包括属区内指定交割仓库设立的初选和考察、指定交割仓库日常检查和监督管理、交割纠纷的调解和处理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