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辽宁频道6月23日消息(记者张非非、刘劼)据海城市北方饲料粮油工程有限公司“6·21”事故善后处理领导小组组长、该公司监事会主席兼工会主席李果园介绍,目前该公司已初步与死者家属协商确定,对10名死亡员工分三个档次进行经济赔偿,其标准分别为16万元、18万元和20万元。
据李果园介绍,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并参照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状况,北方公司将补偿标准初步定为三个档次:对于年龄较大、家庭负担较重、上有父母,下有妻儿的2名死者,将一次性补偿20万元;对于家有妻子儿女、家庭成员中有身患残疾的2名死者,将一次性补偿18万元;对于年纪较轻、还未结婚的6名死者,将一次性补偿16万元。目前,双方正在协商过程中,一旦家属与公司签订协议、并进行遗体火化之后,补偿金将立即一次发放到位。
据介绍,事故发生后,海城北方公司立即成立了善后处理领导小组,下设接待组、服务组和赔偿组。公司从22日将10名死亡员工家属陆续接到桓仁后,每个家庭都安排了3至4人的接待小组,昼夜陪护谈心,并全力安排好衣、食、住、行等各项工作,尽力解决家属的实际问题,目前死者家属情绪稳定,所有善后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