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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非本地户籍的高校毕业生可先落户、后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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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6月20日 16:18:1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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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辽宁频道6月20日消息(记者王莹)为有效帮助高校毕业生就业,辽宁全省人事部门及人才服务机构即日起将联合为高校毕业生开展就业服务,非本地户籍的高校毕业生可先落户、后就业。 “一些外省的学生毕业后不愿回家,也找不到工作,就长期漂在省内的沈阳、大连等城市,由于没有户口,找工作更是困难。”辽宁省人才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为此,辽宁想方设法简化手续,帮助这些高校毕业生在城市落户、就业。 对省内用人单位吸纳的非本地户籍的高校毕业生,省、市人事人才工作部门设定专门机构或专业人员为其办理相关落户手续,方便高校毕业生就业、落户;对暂时没有工作的非本地户籍高校毕业生,设立非本地户籍高校毕业生集体户,帮助其在城市先落户、后就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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