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辽宁频道6月4日消息(记者王炳坤
陈光明)记者从近日召开的辽宁省鞍山市冶金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会议上获悉,鞍山市近期将集中对冶金企业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确保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率达到95%以上,一般事故隐患整改率达到100%。
此次集中治理行动重点对冶金系统中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以及管理上的缺陷进行全面排查,重点在于有色金属等行业企业的生产工艺、煤气、设备、电器、起重设备、运输等方面。重点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高炉出铁口、高炉煤气、炼钢炉、钢包等部位,冶炼、铸造等环节专用设备设计制造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特种设备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冶金企业安全生产需要,作业现场防范各类机械事故和人员伤害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监控报警、连锁和自动保护装置情况;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冶金企业建设项目,是否按规定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做现状评价,是否补办“三同时”手续,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等。
此次排查方式以企业自查为主,各部门监察为辅。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企业要制定整改措施和时限,落实整改资金,建立事故隐患档案,并将自查情况报安监部门。同时,企业要建立定期经常性的隐患排查制度。各级安监部门将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冶金企业实行拉网式排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下达整改指令书,责令限期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到期未整改的责令停业整顿,严重的予以关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