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辽宁频道5月17日消息(记者于新超、刘劼)记者近日从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从5月1日起,沈阳将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市民门诊特殊病种医疗费用和住院医疗费用的最高支付限额从3.9万元提高至5.5万元,享受门诊特殊病种待遇人员的自付比例下调5个百分点。
据了解,目前沈阳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金年最高支付限额是15万元,加上新调整的统筹基金年最高支付限额5.5万元,年最高支付额度可达到20.5万元。
据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享受门诊特殊病种待遇人员在职职工的自付比例在调整前为30%,退休人员自付比例为20%。调整后,在职职工自付比例为25%,退休人员自付比例为15%。(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