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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对企业信用实行分类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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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5月10日 09:55:0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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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辽宁频道5月10日消息(记者王炳坤
陈光明)从5月1日起,辽宁省鞍山市近10万户市场主体将陆续获得A、B、C、D四种不同的诚信代号。记者从鞍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获悉,鞍山市将在辽宁省率先实行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体系,根据企业的诚信情况进行动态监管。 据介绍,企业分
类监管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不同类别的企业或重点、热点行业企业等实施不同管理措施的管理制度。此次即将施行的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体系,就是根据市场主体的不同信用程度进行相应的管理。此次鞍山地区近10万户市场主体(包括全部个体户和企业)将被划分成A、B、C、D四个等级。A类是守信企业,B类是警示企业,C类是失信企业,D类则是严重失信企业。
目前,鞍山地区所有市场主体的情况工商部门已录入完毕,今后会随时更新,而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体系由一种专门的软件来处理,会根据市场主体情况自动生成信用等级,然后当地工商所会按照网络上提供的信用等级对企业和个体户进行动态监管。对于A类市场主体,工商部门只对其进行每年一次的检查;对于B类市场主体,会进行半年一次或一季度一次的检查;对于C、D类失信和严重失信的市场主体,执法人员将不定期监管,加大巡查频率和周期,这也被称为“零距离监管”,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促进企业合法、诚信经营。
据介绍,分类监管的重点包括涉及人身健康、生命安全、社会稳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及其他重点企业,因此像食品、药品、医疗器械、餐饮、盐业、保健用品、农资产品、音像制品、民用爆炸物品、化学危险品等行业都是重点关注对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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