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辽宁频道3月20日消息(记者闫平)辽宁丹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对丹东地区出口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贸易公司和代理公司推行出口农产品企业“信誉单位制度”和“黑名单制度”,提高了企业的诚信意识。
丹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根据企业的出口产品质量、生产管理及社会影响等多方面的情况,细化标准,进行综合评定,确定了22家企业为第一批丹东地区出口农产品信誉单位。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对信誉单位出口的农产品实行优先检验检疫,减少农药、重金属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检测频次,减少基地年度检查频次等优惠政策;对出现违规生产、出口及发生恶性责任事故,被境外通报或屡次发生卫生、质量安全问题,违反检验检疫法律法规,有欺骗检验检疫部门行为等问题的企业,采取批批检测、批批监装和加严日常监督管理等相应措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