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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工会经费由地税代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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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3月01日 14:49:4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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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辽宁频道3月1日消息(记者王军)记者从沈阳市地税局了解到,从3月1日起,沈阳市辖单位的工会经费将由地税部门代收。 此次地税部门代收工会经费的范围包括,沈阳市行政区划内的所有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经济组织(除财政预算全额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外)、工会经费实行属地管理的中央直属在沈阳企业以及企业集团在沈阳的分公司或子公司。个体工商户暂不纳入代收范围。已建立工会组织的缴费单位,缴纳工会经费;未建立工会组织的缴费单位,缴纳工会筹备金。 地税部门要求,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缴费单位,必须到主管地税部门办理缴费登记,完成缴费登记后,在每月1日至15日内,按上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比例,缴纳工会经费或工会筹备金。 从2007年1月起,沈阳地税部门已成为沈阳市工会经费代收主体,依法行使登记、申报、征缴、稽查、催缴等管理职权。从3月1日起,沈阳市各单位正式向当地地税部门申报、缴纳工会经费或筹备金。 据了解,出于经营困难等原因,部分企业工会经费一直存在收缴难的问题,相关人士表示,希望此举可以促进工会经费收缴工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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