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辽宁频道1月8日消息(记者王军)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8日在辽宁省会计诚信工作会议上公布了两个行业自律惩戒公告,对9家会计师事务所以及32名注册会计师“予以社会公开谴责的行业自律惩戒”。
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与辽宁省财政厅于2006年7月1日至8月25日对沈阳地区的115家会计师事务所和1306名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质量、职业道德及履行行业反不正当竞争自律公约等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辽宁银河合伙会计师事务所等9家会计师事务所存在严重执业质量问题,包括出具虚假验资报告,在未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情况下出具审计报告、发表不恰当的审计意见或应当拒绝出具审计报告而未拒绝;而有32名注册会计师同样存在严重执业质量问题。他们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辽宁省财政厅厅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会长邴志刚表示,辽宁省将进一步完善行业监管体系,会计管理部门严把审批会计师事务所关口,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坚决不予审批;行业协会严把注册会计师入门关口,严肃查处弄虚作假骗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行为,对年检不合格的执业注册会计师,将撤销注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