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迫在眉睫的“政府入世”
                            ——访辽宁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研究所所长于治贤

  新华网沈阳12月30日电  身兼省WTO研究会会长,省委、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省政府参事等数职的于治贤教授近期异常忙碌,省内各地关于WTO方面的讲学邀请络绎不绝。经过对WTO的认真思考和研究,于治贤认为,入世,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是“政府入世”。入世对于政府部门的管理理念和行为方式的冲击是最为直接、突出和深刻的,我们的各级政府部门应从认识、观念、体制、职能等多方面去应对挑战,与国际通行的规则接轨。

  于治贤分析了WTO组织和协议后说,WTO要求其成员必须恪守一整套建立在立法基础上的贸易体制和经济运行的基本规则,WTO协议确定了非歧视、市场开放、公平竞争三大基本原则,其主要内容就是根据这些原则,围绕消除或者限制成员对跨国(境)贸易的干预而开展的,它将影响到成员行政管理的体制、职能等各个层面。加入WTO后,我们的政府部门制定规则要按照一套国际规则运行,再也不能以本地区、本部门的利益为准则制定经济政策、制度法规。对此,各级政府必须有清醒的认识,入世后,地方保护政策将被彻底打破,地方性优惠政策将永远失效,如果某地方政府制定的规章违背了WTO规则,很可能被推上被告席,导致行政诉讼,这并不是危言耸听,由于WTO的权威性和强制性,甚至还可能为此引发国与国之间的贸易大战。

  那么,入世后政府职能是否意味着将被全面削弱呢?于治贤认为,实际情况并不是如此,政府在转变观念,进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后,将弱化、放弃一些不该行使的职能,但同时还要积极提升政府管理经济的宏观能力。政府将要把管理寓于服务之中,协调各职能部门的关系,打破既得利益的格局,不再依靠行政命令推进经济发展,而要下大力气进行市场经济环境治理,集中精力搞好市场的培育与完善,以此促进经济的发展。与此同时,为适应入世的需要,要切实做好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措施的立、改、废工作,清除与WTO规则不相符的“土政策”、“土办法”,增强立法、执法的透明度和监督力度,建立一个高效、便捷、规范、透明的,与国际惯例接轨的法制化投资环境。入世后,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赢得主动,我们的各级政府必须抓住机遇,积极迎接挑战,不断更新观念,狠抓体制创新,促进职能转换,以适应WTO的要求,加快地方经济的发展。

辽宁频道摘自《辽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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